【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抄经
佛典目录学用语。指节略而成的经典。又名别生抄、别生经,或抄本等。即节取经中之若干章品,前后杂糅而自成一经者。抄经之举自古已有,如《出三藏记集》卷五〈新集抄经录〉云(大正55‧37c)︰
“抄经者,盖撮举义要也。昔安世高抄出修行为大道地经。良以广译为难,故省文略说,及支谦出经亦有孛抄。此并约写胡本,非割断成经也。而后人弗思,肆意抄撮,或棋散众品,或瓜剖正文,既使圣言离本,复令学者逐末。竟陵文宣王慧见明深,亦不能免。若相竞不已,则岁代弥繁,芜黩法宝,不其惜欤。”
依《出三藏记集》卷二〈新集经论录〉所列,有下列诸部抄经︰
(1)《大道地经》二卷,后汉‧安世高译。
(2)《道行经》一卷,后汉‧竺朔佛译。
(3)《孛抄经》一卷,吴‧支谦译。
(4)《摩诃般若波罗蜜道行经》二卷,西晋‧卫士度略出。
(5)《摩诃钵罗若波罗蜜经抄》五卷,东晋‧昙摩蜱译。
同书卷五〈新集抄经录〉也列举齐‧竟陵文宣王所抄的《抄华严经》十四卷等,共计四十六部三五二卷。同书〈新集疑经伪撰杂录〉也列举宋‧慧简抄撰的《灌顶经》等,共计四部八卷。
在上列抄经之中,有一部份是任意抄撮经中章品、割裂文句而成的。这类抄经与伪经几乎没有差别。
北齐‧法上的《齐世众经目录》(《历代三宝纪》卷十五载其总目),列举众经抄录一二七部一三七卷。法经的《众经目录》卷六将〈佛灭度后撰集录〉(抄录集)分为二种,即西方诸圣贤所撰集(西域圣贤抄集)和此方诸德抄集。前者编列有《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抄》五卷以下五十部一二二卷,后者编列有《法宝集》二百卷以下共九十六部五○八卷。又另立众经别生、众经伪妄、众论伪妄等项,分类配属上述《出三藏记集》所记载的诸部抄经。彦琮的《众经目录》卷三记载,大乘别生抄有《本行六波罗蜜经》一卷以下一一七部一三七卷,小乘别生抄有《佛说进学经》一卷以下二一三部三二六卷,另有别集抄,记载《法宝集》二百卷以下七部三三四卷,又另立五分疑伪,该项编录有文宣王等所抄的诸部抄经。
此外,《大唐内典录》等也另立抄经录,将文宣王等人的抄经收录于〈疑伪经论录〉中,《开元释教录》卷十八也将抄经编入〈伪妄乱真录〉,卷末云(大正55‧680a)︰“并名滥真经,文句增减,或杂糅异义别立名题。若从正收恐玉石斯滥,若一例为伪而推本有凭。进退二途实难诠定。且依旧录编之伪末。后学寻览,幸详得失耳。”
◎附︰小野玄妙着‧杨白衣译《佛教经典总论》第二部第三章〈概说〉(摘录)
抄经又称为别生经或支派经。即指由大部经典中摘取一章或一节,抄录而成者。亦即所谓之抄本。既欲抄录,则必是绝对必要之部分,并归纳有关事项而后始抄记之。总之,抄经乃于几十卷之大部经目中,抄录而成之小经,故若仅看其抄本,将无以辨别其为独立之小经典,或是大经典之摘本,若未将双方合并查看,则无法明确地鉴别之。
而且同为抄经中,依其所抄录之本经性质,有原已定好经题者。例如《生经》《六度集经》《长阿含经》《中阿含经》等之类,经之本身即由许多小经集成者,若分开抄记,则成几十部独立之小经典。若已明记其题号,且以“闻如是”起首,以“信受奉行”结尾者,则俨然一部小经典。
又如《杂阿含经》等,虽无小分之题号,然亦是由上百或上千部之小经类合成者,故其一章一节均直接可成小经典。然其题名,则须由抄录之人重新附加,否则即不能成为一部独立经典。只要附上题名,亦为自“如是我闻”起首,而“欢喜奉行”结尾,首尾俱全,成为名符其实,形式完整之小经典。
若是抄录自《出曜经》《大智度论》等,则不能如前两种情形一般单纯。除题名须重新附加外,且因原经非由独立小经典集成者,故其抄经乃是勉强摘录某段经文而成,自无首语“闻如是”,与结语“作礼而去”。但是将相关事项,归纳成首尾一贯,而后书写抄录之,因此,若附上一题名,即完成一部完美之小经典。
或亦有自经典各章中摘出数处,而抄录之情形。以此种方法形成之抄经,其题名或作抄某经而直接题上本经之名,或另取名者亦有。若附上别名,则乍看之下,与本经确是全然相异。
抄经大抵是照原文抄录,然则依当初抄录者之意,或省略自认为多余之字句,或任意订正字句者,恐亦不乏其人。更有甚者,则改变本文之形态,而仅取其意为文。然则抄录之事实不变,故若与本经对比,其本相立即可见。
抄译与抄经极易混淆。由梵本中摘出一节翻译,与抄录已译就之经,二者性质全然迥异。然而若是内容相同,而由不解本典之第三者之眼光观之,是抄译,或是已译本之抄录,即很难立作判断。往往必须与实物对照,始可知那一方抄自既译本,另一方则须研究译语、译文,始可知出自他人之译笔,最后乃可分别出抄译本与抄经之不同。抄译本与抄经相混而流行之例子,似乎不在少数。
抄经一法,自极古时代即已相当流行,因此目录中所列举者很多。而似乎以东晋以后较占多数。即因梵本之抄译经与已译本之抄出经甚为类似,故查阅经录时,应注意之事项亦相当多。例如道安之目录中,纵有注记︰“出阿含”者,亦非抄经。自后汉、三国,至西晋各时代,一直作为单行本而翻译之古经中,有与后来之阿含经之一部分一致者。笃学务实之道安,乃参与阿含之翻译,待翻译完成后,立即与古经对照,果然认出其内容一致,因此,即将此事注记下。后汉‧安世高时代,阿含是否已归纳为一大部经典,不得而知,故是否可以一概地说古经为阿含之抄经,一时亦难确定。总之,以性质而言,此经相当于阿含之部分译本,十分确实,且是独立之译经,而非此处所言之抄经,亦无可置疑。
抄经是指在经典翻译后,抄录出其译本中之一部分者而言。至于产生此种抄经之缘由,前代传译之经典并不很多,因此弟子或信徒欲写传而受持,似乎盛行抄写其一部分而流传。如《法句譬喻经》之抄经──中村不折氏之藏本《譬喻经》即是好例子。时入六朝,此风特盛,因而有数量甚多之抄经流传。此类经本,尔后欲整理载录于目录时,最令人苦恼者为其与本经之甄别。即如僧祐等亲自搜集古经之人,对于此类经本之措置,亦曾煞费思量。因为抄经本身未署译人之名,故除非收入失译经部以外,别无他法,且仅见经本,亦难分别其为单行本,抑或抄本。因其数量颇大,而题名明确,且“闻如是”、“信受奉行”首尾俱全,因此极易混淆。关于此点,僧祐亦曾顾及,并相当小心,若有所发现,即于经目下加注。然而僧祐似乎未曾完成彻底之探查,故未将抄经归类,明白确立一部别。此外,若抄经上附有本经译者之名,则目录上将出现同经、同译人,而有二部、三部之情形。如《历代三宝纪》即发现数处此类错误。而确实将此项错误查定者,已是仁寿年中,法经等勘定以后之事。
亦即因《历代三宝纪》未对抄经作确实之勘定,而将古目录所载,照章全收,列入古译经之目,因此,于历代译经目中,乃有以抄经为译经,而与本经并列于同一译人之下者。不仅如此,又有以如同处理失译经之作法,收集大多数抄经后,随意配予译人之名,分别编入正录中各译人之译经目下。因此之故,如东晋、刘宋等,时隔久远之后世译经之抄录,却以后汉‧安世高、吴‧支谦、西晋‧竺法护等前代人之译经登录。(中略)
抄经之书写弘通,乃止于隋‧开皇末年,其后因经典编入大藏经,本经一经登载,即无抄录之必要,故弃抄经之法而不作。由隋‧彦琮等之〈众经目录序〉可明白︰“皇帝深崇三宝,洞明五乘,降敕所司,请兴善寺大德与翻经沙门学士等,披检法藏,详定经录,随类区辨,总为五分,单本第一,重翻第二,别生第三,贤圣集传第四,疑伪第五,别生疑伪,不须抄写,已外三分入藏见录。”(中略)盖于仁寿年中,由翻经大德并翻经学士等进行编藏,对于既译经典之内容调查,及目录之详定,均严格遵行。其结果仅得单译、重译、贤圣集传,合为六八八部入藏,可疑之别生、疑伪两者,合为一○一九部经,精查后作为不用之物而弃于大藏经之外。其削减方法,虽是惊人之手笔,然而以正确而言,其勘定所得正值得信赖。因此一勘定而舍弃之八百余部别生经中,费长房之《历代三宝纪》附以安世高及其他译人之名,而登录于各译人之译经目中者,达四百数十部,已超过半数,可知其轻率妄伪已极。
自此以后,抄经即不再收录于大藏经中,因此,抄经未曾于大藏经之目录上留下踪迹。然以实际情形而言,佛徒为自己所用之方便,故虽知实为抄经,而仍使用之,或抄录后来新译经典而成新抄经者,依然存在。此外,被称为抄经之经本中,亦有少数例外,即由梵夹之一部分翻译别行之抄译本,混杂其中,经考查而重行入藏者。关于此类出入,于各经录之抄经录中,均随时记载其事。
[参考资料] 《大唐内典录》卷十;《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