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拘卢舍(梵krośa,巴kosa,藏rgyaṅ-grags)
印度古代的尺度名。音译拘卢舍、又作俱卢舍、拘屡奢、拘搂赊;意译鸣唤、鼓声间。即指大牛之鸣唤或鼓声之音响可到达的距离。然因土地的高低、声音的大小等,音响所达的距离有异,因此拘卢舍的尺度亦不一。
如将一拘卢舍的长度与一由旬对比,依《大庄严经》卷四、《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五等,说一拘卢舍是一由旬的四分之一,《佛本行集经》卷十二、《杂宝藏经》卷八的夹注认为是一由旬的八分之一。
若将拘卢舍与弓对比,《大毗婆沙论》卷一三六、《十诵律》卷十一、《杂阿毗昙心论》卷二、《顺正理论》卷三十二、《俱舍论》卷十二、《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二十一、《大唐西域记》卷二等,谓一拘卢舍为五百弓。依《俱舍论光记》卷十二之意,一弓有六尺四寸,五百弓即三千二百尺。另据《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卷一,一弓是四肘,一肘有一尺八寸,故一拘卢舍即三千六百尺。
《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五以四百弓为一拘卢舍,《大庄严经》卷四以千弓为一拘卢舍,《慧苑音义》卷下以一千二百弓为一拘卢舍,《摩诃僧祇律》卷八以二千弓为一拘卢舍。
此外,《佛本行集经》卷十二载,二尺为一肘,四肘为一弓,五弓为一杖,二十杖为一息,八十息为一拘卢舍。依此说,一拘卢舍为八千弓,由隋代之里数计算,则为六万四千尺。然而,《慧苑音义》卷下认为八十息乃六息之误,且将六息换算为二里余八十步(四千八百尺),即六百弓为一拘卢舍。
[参考资料] 《玄应音义》卷二十三、卷二十四;《慧琳音义》卷三、卷四;《翻译名义集》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