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摩诃菩提协会(Mahā Bodhi Society)


  致力于佛教复兴运动的国际性组织。又译大菩提会。西元1891年元月,到佛陀成道地(菩提伽耶)参拜的锡兰青年佛教徒德威德‧赫渥达奈(David Hewawitarne,出家后称阿那迦利卡‧达摩波罗),为追回落入印度教徒手中的大菩提寺,于同年五月三十一日,在锡兰可伦坡设立佛陀伽耶(菩提伽耶)大菩提会(后改今名)。根据当时发表的大会宗旨,该会的目的是︰
  (1)在印度各地设立佛教寺院、佛教学院。
  (2)佛陀伽耶大菩提寺之维持与管理,由中国、日本、暹罗(泰国)、柬埔塞、锡兰、孟加拉、尼泊尔、西藏、缅甸的代表比丘负责。
  (3)呼吁世界各国的佛教徒协力复兴佛教遗迹。
  (4)出版英语、印度语的佛学书籍。
  当下并选出委员总裁苏曼迦罗,会长H.S.奥克特(神智协会),事务局长H‧达摩波罗,理事日本‧释云照、堀内氏(印度佛迹复兴协会)。
  其后,该会在各地设立分会,并在佛陀伽耶、沙尔那特等地建造朝圣者的休憩所。虽然国内外的佛迹参拜者逐年增加,但佛陀伽耶大菩提寺的归还,仍遥遥无期,反而住在其中的比丘屡遭迫害。1892年,办事处从可伦坡移到印度加尔各答。又由于达摩波罗的奔走,以及T. R.佛斯特夫人、巴洛达藩王的财政援助,1920年,摩诃菩提协会本部及寺院在加尔各答落成。接着,该会又在沙尔那特兴建鹿野苑寺、图书馆、慈善诊所等。
  1915年,摩诃菩提协会正式成立,继续致力于佛陀伽耶大菩提寺的归还运动。1923年,印度国民会议派全国委员会成立一小委员会,以巴利辛哈、拉基岩德拉‧普拉沙德、巴布‧拉摩达尔‧达斯(出家后称罗睺罗‧山克利特耶也那)为委员,讨论有关大菩提寺归还的问题。几个月后,委员会拟出两项决定︰(1)印度教徒、佛教徒均可参拜大菩提寺。(2)选出五名佛教徒、五名印度教徒组成大菩提寺管理委员会。1948 年,经佛教徒与全国委员会的多次协商,“佛陀伽耶寺院管理法”(Buddha Gayatemple Manage Act)修定两项条款︰(1)委员的过半数是佛教徒。(2)佛教徒的委员的国籍不限定是印度籍。翌年,决议正式付诸施行。最初的佛教徒委员是巴利辛哈‧基那拉特那比丘(阿萨姆)、巴尔阿博士、迦叶比丘(沙尔那特)。
  1928年,加尔各答的本会曾召开全印度佛教徒会议(All India Buddhist Conference),计有三百多人参加。会中决定要求大英博物馆归还山崎出土的舍利弗、目犍连遗骨。但这一决议,直到二十年后(即1952年)才达成,两位长老的遗骨终得归葬山崎。
  1933年,鹿野苑寺完成后,达摩波罗也与世长辞,会务由巴利辛哈继承。目前,该会在印度国内有十多个分会,在英国、美国、日本、韩国、斯里兰卡等地也有分会,已成为国际性的佛教组织。但其支持者多为知识份子或文化人,因此对一般大众的佛教启蒙教育,仍有待努力。
  有关该会的出版品,1892年,达摩波罗曾创办英文杂志《摩诃菩提》月刊。而1935年创刊的印度语刊物《达摩驮达》,目前采季刊形式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