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有根身(梵sendriya-kāya)
指具有色根的身体,即有执受之依身。全称“有色根身”。《成唯识论》卷二云(大正31‧10a)︰“有根身者,谓诸色根及根依处。”《成唯识论述记》卷三(本)释之云(大正43‧316c)︰“身者,诸大造等合聚名身,或依止名身,即一形之总称。”即将眼、耳、鼻、舌、身五色根及其依处扶尘根,总称为有根身,也就是指人的身体。又《成唯识论演秘》卷三(本)云(大正43‧865a)︰“有根身者,有义即五根体名为有根,无别能有。如有色言,所依色等,体虽非根,而能有根,亦名有根。根及有根和合积聚,故名为身。”
[参考资料] 《大毗婆沙论》卷一一八;《俱舍论》卷五、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