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松赞干布(藏Sroṅ-btsan-sgam-po;?~650)
吐蕃王朝世系中第三十三代王,“松赞干布”一词意指正直严明智慧深远的君王。又称双赞思甘普、弃宗弄赞(Khri-lde-sroṅ-bstan-sgam-po)或弃苏农赞。系囊日松赞之子,弱冠嗣位,性骁勇,多英略,邻国及诸羌并宾服之。在位期间,建宫室于拉萨布达拉山,制定法律,厘定官制,复遣端美三菩提等赴南印度习梵语,而以梵语为本,参酌西藏语韵,创制西藏文字,并大量翻译佛典。又,先娶尼泊尔公主为妃,贞观十五年(641)复与唐室文成公主联姻(一说先娶),修建大昭寺、小昭寺。遣贵族子弟至长安入国学习诗书,又自汉地引进医药、数术、工艺等知识。对吐蕃经济、文化发展,及兄弟民族之间的联系,均有重大贡献。唐高宗授驸马都尉,封西海郡王。其妃蒙萨生子共日共赞,早卒。松赞干布逝世后,由其孙芒孙芒赞继位。其生年不详,一说西元600年,或谓627年。松赞干布
关于其兴隆西藏佛教一事,近人王森于《西藏佛教发展史略》一书中载述,当时吐蕃文化基础薄弱,固有信仰为苯教,因而其接受佛教的程度必然有限;藏文史料竭力渲染松赞干布的奉佛建寺,系后来西藏佛教欲藉王以自重,而其建立寺庙的目的,在于制伏藏地鬼怪、威慑人民。又谓当时佛教与苯教的关系,正如佛教在汉代传至中土时,汉室帝王将之与当时的道术等量齐观一样;由于佛、苯之间当时并无矛盾、斗争的记载,可知佛教在当时西藏社会没有发生多大影响。
◎附︰王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摘录)
松赞干布是吐蕃武力强大的政权的实际缔造者。《旧唐书》吐蕃传说“弄赞(即松赞的古音)弱冠嗣位,性骁武,多英略,其邻国羊同及诸羌并宾服之”。他不仅在军事方面有相当才干,并且在内政方面也有所建树。藏文就是他派臣下创制的。他还制订法律,厘订官制,以及采取其他措施,使一个新兴的奴隶制政权粗具规模。在对四邻的关系方面,他对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党项、吐谷浑诸部,采取武力兼并的政策;对工艺技术较为先进的尼泊尔,对经济文化冠绝当时的唐王朝,则采取联姻修好的办法,来提高自己的地位和吐蕃的生产技术,丰富吐蕃的文化生活。他先娶尼泊尔国王盎输伐摩(Aṁśuvarman,玄奘译为光胄)的女儿尺尊(Khribtsun)为妃(见《布顿佛教史》等书),又东与唐室通好,并娶文成公主为妃。盎输伐摩以笃信佛法著名(见《大唐西域记》卷七),唐太宗虽然不是笃信佛教的人,但当时在长安,佛教也确是鼎盛一时的。藏文史料说︰尼泊尔尺尊公主和唐文成公主都是笃信佛教的人,这种说法和当时的情况是吻合的。两人都带了一些佛像、法物、经典以及替她们供佛的僧人到西藏,大概是事实。由于这两个人的影响,松赞干布重视了佛教也是自然的。不过,他重视佛教可能是出于政治的考虑,也可能还有提高藏族文化的考虑,藏族史料说他如何笃信佛法却不一定是事实(当时佛教对他统治奴隶还帮不了什么忙,他用刑严酷,杀人山积,也不像个佛教信徒)。当时吐蕃文化基础薄弱,固有信仰是苯教,因而其接受佛教也必然是有限度的。
看来松赞干布当时更多注意于吐蕃内部统治机器的建立和对四邻的关系。例如建立官制、制定法律,在提高文化方面从内地输入生产和工艺技术,进一步从内地输入医药历算等知识,也曾派贵族子弟到长安入国学学诗书,请汉族文人掌管书疏等。至于佛教的输入,实际上是居于次要地位的。藏文史料中竭力渲染松赞干布的奉佛建寺,那是后来西藏佛教徒想借名王以自重的伎俩。就是从建寺方面来看,除大、小招二寺是由尼泊尔公主和文成公主延请尼、汉匠人建造而外,传说中他自己所建造的有所谓四茹(ru)四寺、四庆胜寺、四再庆胜寺,这些寺实际上都是一些小庙,供上一个像,里面没有常住僧人,更谈不上佛教教学。建立这些小庙的目的正如藏文资料中所说的,是为了制伏藏地鬼怪,镇伏四方的。因此可以说,他所建的虽然是佛寺,而建寺的思想和目的却是苯教的观念。也可以说,当时是把佛教和苯教等量齐观,同样是为了威慑人民的。正如佛教在汉代传到内地时,汉室帝王也曾把它和当时的道术等量齐观一样。所以可以说这些寺并没有使佛教在当时西藏社会上发生多大影响。佛、苯之间当时没有什么矛盾斗争的记载,也可以说明这一点。
[参考资料] 《旧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唐书》卷二一六(上)〈吐蕃传〉;《西藏王统纪》;《彰所知论》卷上;《蒙古源流》卷二;《蒙藏佛教史》卷上;山口瑞凤《吐蕃王国成立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