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果报(梵vipāka,藏rnam-par smin-pa)
指酬报因业所得的果。又称为报果。与“异熟果”同义。《中阿含》卷四十七〈瞿昙弥经〉云(大正1‧723a)︰“信业信果报,此施善人称。”《法华经》卷六〈法师功德品〉云(大正9‧47c)︰“亦见其中一切众生,及业因缘果报生处。”《仁王般若波罗蜜经》卷上〈教化品〉亦云(大正8‧828a)︰“三贤十圣住果报,唯佛一人居净土。”即其例也。
旧译多称异熟果为果报,如真谛译《俱舍释论》卷二云(大正29‧169a)︰“是业至果报熟时,说名果报。”或认为“果”与“报”并非同义,而称由同类因所生的等流果为“果”,由异熟因所生的异熟果为“报”。如《法华经玄义》卷二(上)云(大正33‧694a)︰“习果为果,报果为报。”《摩诃止观》卷八(下)云(大正46‧112b)︰“后生起烦恼名习果,苦痛名报果。”即为此意。
[参考资料]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疏》卷中(二);《法苑珠林》卷六十九;《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