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正理经(梵Nyāya-sūtra)
印度正理学派的根本经典。又译作《尼夜耶经》。成书年代大约在西元250年至350年之间。该书作者相传是正理学派的开祖乔答摩(Gautama),但事实上该书可能是后人编纂其人之学说而成。
本书内容,以自然哲学、古因明论理学、以及承继胜论学派学说之形而上学为主。此外,也包含与佛教中观派论争的资料。这种论争,促使正理学派论证学的技术更为发展。卷首系将此派的全部学说整理为十六种原理(十六谛),其次则就各谛加以论述。透过本书,自能获知正理学派论理学说之大略。
西元四世纪左右,印度人筏磋衍那(Vat-syāyana)为本书作注,阐其旨意,其后,更有重重的复注。正理学派的论理学说遂因此而有可观的发展。
《正理经》有宫坂宥胜的日译本,国人沈剑英又依日译本译为中文。收在其《因明学研究》书中。
◎附一︰黄心川《印度哲学史》第十二章(摘录)
《正理经》共分五卷,五二八条简短的经文,其内容列举如下︰
卷一︰十六范畴(即十六谛︰量、所量、疑惑、动机、标准、定说、支分、思择、决定、论议、论诤、论结、似因、诡辩、误难、负处。)
卷二︰疑惑、四种认识方法。
卷三︰灵魂、身体、知觉及其对象、知性、心。
卷四︰意志、轮回、业报、苦及解脱、谬误、全体及部分。
卷五︰错误的非难、失败的原因。
《正理经》成立的年代在目前学者中有着不同的意见。一般以为此经决非一人一时所作,大概在西元250~350年编纂起来的。
《正理经》最早的释本是西元450年前后筏磋衍那所写的《正理经注》。筏磋衍那对乔答摩的十六个范畴进行了具体的解释,《正理经注》是后来一切注疏的基础。西元六世纪顷有邬阇多伽罗(光显,Uddyotakara)作《正理释论》,九世纪上叶有筏遮塞波底‧弥室罗(语主)作《正理释论真义疏》,十世纪末复有邬陀衍那(显现,Udayana)作《正理释论真义疏详解》及《正理花束》。以上著作大都是《正理经》的注疏、复注或后记,但在这些著作中已经看到明显的有神论倾向。正理论开始承认最高神的存在,从此,它成为印度教神学论证的工具。以上各家在印度称为古正理论。
正理论的后期学派开始于十三世纪的甘格霞(恒河自在,Gaṅgeśa)。甘格霞著有《真理如意珠》书。对《真理如意珠》作注释、复注的有瓦苏提婆‧沙伐宝摩(Vāsudeva Sār-va-bhauma,十五世纪末)、罗怙主(Raghunāth,1475~1550)和摩吒罗主(Mathuranāth,1600~1675)等。后期学派一般注重于认识工具问题的探讨,很少涉及到认识对象等等的问题,他们把正理派认识论的理论发展成为一种纯然探讨概念、词、命题等等关系的形式逻辑。后期学派开始流行于密提拉(Mithila),后在孟加拉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后期的正理派也称为奴地阿派(Nuddea)或孟加拉派。
在后期学派成立过程中,有一部分正理派和胜论混合,形成了正理──胜论派,其重要的理论家有瓦罗陀罗阇(Varadarāja,十二世纪)、翅舍伐‧弥室罗(Keśva-miśra,十三世纪)、阿难跋陀(Annambhāṭṭa,约十五世纪至十六世纪人)、吠室伐主(Viśvanātha,约十八世纪人)等等。瓦罗陀罗阇著有《思择守则》,翅舍伐‧弥室罗著有《思择叙述》,阿难跋陀著有《思择纲要》一书,他力图把正理论和胜论的学说扭成一个体系。
在十九世纪资产阶级启蒙运动中,正理论也被提了出来,其中主要的理论家是鲍达斯(M. R. Bodas),他评注了阿难跋陀的《思择纲要》,综合了印度和西欧的逻辑学说,宣称正理论的五支推理式和亚里斯多德的三段论式在实质上是一致的。
在印度逻辑发展史中,正理论和佛教曾进行过针锋相对的、繁琐的争论。因此,随着佛教的传入我国,正理论的逻辑学说在我国佛教知识分子中也有影响。正理论的逻辑学说在我国汉、藏译佛教著作中也有分散的记述。正理论与佛教的关系十分复杂,需要专门的研究。
◎附二︰宫坂宥胜日译‧沈剑英中译‧陈家麟校《正理经》第一卷第一章、第二章
第一章
第一节 序论
(1)由认识{1}量{2}所量{3}疑惑{4}动机{5}实例{6}宗义{7}论式{8}思择{9}决定{10}论议{11}论诤{12}论诘{13}似因{14}曲解{15}倒难{16}负处等真理,可以证得至高的幸福。
(2)苦、生、行为、过失、虚妄的认识,如果从下往上依次断灭的话,由这样的一一断灭,就可以得到解脱。
第二节 量
(3)量分为现量、比量、譬喻量和声量。
(4)现量是感官与对象接触而产生的认识,它是不可言说的,没有谬误的,且是以实在性为其本质的。
(5)所谓比量是基于现量而来的,比量分三种︰{1}有前比量;{2}有余比量;{3}平等比量。
(6)所谓譬喻量,就是以共许极成的同喻去论证所立宗。
(7)所谓声量,就是令人信赖的人的教言。
(8)声量有两种︰可见对象的声量和不可见对象的声量。
第三节 所量
(9)所量就是灵魂、身体、感觉器官、感觉对象、觉、意、行为、过失、再生、果报、苦、解脱。
(10)灵魂存在的特征是欲望、厌恶、勤勇、乐、苦以及知觉作用等。
(11)身体就是行动、感觉器官以及知觉对象之所依。
(12)感觉器官是嗅觉器官(鼻)、味觉器官(舌)、视觉器官(眼)、触觉器官(皮)以及听觉器官(耳),诸种感官(根)是由元素组成的。
(13)元素即地、水、火、风、空。
(14)地、水、火、风、空等元素相应的属性香、味、色、触、声就是感觉[器官]的对象。
(15)觉、悟得、认识,是同义词。
(16)意的表征说明,它是不能同时产生许多认识的。
(17)行为就是语(口)、觉、身体的活动。
(18)各种过失是以它的活动为特征的。
(19)再生就是轮回。
(20)果报就是由行为及过失产生的。
(21)苦是以缠缚为其特征的。
(22)解脱就是从不快中完全脱离。
第四节 疑惑
(23)疑惑是忽略了事物性质上的差别而产生的思虑。疑惑的产生或者是由于对许多对象共有属性的认识,或者是由于对某一对象用以区别于其他对象的性质的认识,或者是由于矛盾的见解,或者是由于知觉的不确定或不知觉。
第五节 动机
(24)动机就是人对于某一对象的精神活动。
第六节 实例
(25)实例是一般人和专家具有相同认识的事物。
第七节 宗义
(26)宗义就是根据学说、事项、假设而确立的。
(27)由于有不同的意义,宗义可分为︰{1}一切学派都承认的学说;{2}只为某一学派承认的学说;{3}事项的确立;{4}假说的确立。
(28)所谓一切学派的宗义就是与一切学派的学说没有矛盾的学说,并且是在某一学派中确立下来的。
(29)所谓特殊学派的宗义,就是为同一学派所承认,而为其他学派所不承认的学说。
(30)所谓包含其他事项的宗义,就是某一事物成立的话,那么其他事项也会成立。
(31)假说的宗义就是在还没有对对象进行研讨的情况下就假定它存在,从而去研究它具有什么性质。
第八节 论式
(32)论式分宗、因、喻、合、结五部分。
(33)宗就是提出来加以论证的命题(即所立)。
(34)因就是基于与譬喻具有共同的性质来论证所立的。
(35)即使从异喻上来看也是同样的。
(36)喻是根据与所立相同的同喻,是具有宾辞的实例。
(37)或者是根据其相反的一面而具有相反的事例。
(38)合就是根据譬喻说它是这样的或者不是这样的,再次成立宗。
(39)结就是根据所叙述的理由将宗重述一遍。
第九节 思择
(40)思择是在未知对象真实性时,根据一个假设的理由而认识真理的深思熟虑。
第十节 决定
(41)决定就是根据主张和反对主张进行考虑后来确立对象。
第二章
第一节 论议
(1)论议就是根据辩论双方的立量和辩驳来论证和论破,它须与宗义没有矛盾,并且在提出主张以及反对主张的论式方面,必须具备五支的形式。
第二节 论诤
(2)论诤就是具备上述论议的形式,而从诡辩、倒难以及负处上来论证和论破。
第三节 论诘
(3)论诘就是在提出反对主张时不建立论式。
第四节 似因
(4)似因就是︰{1}不确实,{2}相违,{3}原因相似,{4}所立相似,{5}过时。
(5)不确实就是两端不确定。
(6)相违就是违反所提出的宗义。
(7)问题相似就是由于要作出决定而提示出来的问题,它实际上并未成其决定。
(8)所立相似就是同所要论证的东西(所立)不能区别,原因在于所立性[的理由]。
(9)过时[的理由]就是时间过去以后再提出来。
第五节 曲解
(10)是在本来确定的意思里故意进行歪曲,使之与原命题相反。
(11)它有三种︰{1}言辞的曲解,{2}概括的曲解,{3}譬喻的曲解。
(12)所谓言辞的曲解,就是在不能作别的意思讲的时候,故意违背说话人的原意而解释为别的意思。
(13)所谓概括的曲解,就是过于广泛地应用一个词的意义,把不可能有的意思解说为有。
(14)所谓譬喻的曲解,就是在判断并提出某一性质的时候,又根据言辞本来的意思来否定那个意思的存在。
(15)反对者责难说︰譬喻的曲解,不外乎是言辞的曲解,因为二者没什么差别。
(16)答︰不是的,因为譬喻的曲解与言辞的曲解不是一回事。
(17)或者,基于某一相同的性质二者没有差别的时候,就只有看作是同一种曲解了。
第六节 误难
(18)误难是根据同法和异法来反对。
第七节 负处
(19)负处就是误解和不解。
(20)误难和负处是不同的。误难和负处又各有许多种。
[参考资料] 松尾义海《印度论理学の构造》;宫阪宥胜《ニヤ一ヤ‧パ─シュヤの论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