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沙弥戒(梵śrāmaṇera-pravrajyā)
指沙弥所应受持的戒律。又称勤策律仪。今依《沙弥十戒法并威仪》略述如下︰
(1)不杀生戒︰不得残杀伤害人物。当念所生及师友恩,精进行道。蜎飞蠕动蚊行之类,无所克伤。为人言无及杀,见杀不食,疑杀不食。草木不用慎无毁伤。
(2)不偷盗戒︰勿贮畜谷粮、藏积秽宝。他人给与亦不受,受则不留,转济穷乏。常为人说不贪之德。
(3)不淫戒︰断淫欲、远女色,目不见邪色,耳不闻淫声,宁身心破碎,亦不行淫欲。
(4)不妄语戒︰常以诚心为本,远离两舌、恶骂、妄言、绮语等恶声。
(5)不饮酒戒︰酒为毒水,众失之源。故应远离酒舍、饮酒人。亦不得饮酒、嗅酒。
(6)不涂饰香鬘戒︰全名不着香华鬘不香涂身戒。盖庄严涂饰己身易增进贪欲,故应戒之。
(7)不歌舞观听戒︰全称不歌舞倡伎不往观听戒。即应远离俗恶游戏,专心勤修出离之行。
(8)不坐高广大床戒︰盖若取高广严丽之床座,是悖于威仪、且流于骄奢而不能专心梵行,宜戒之。
(9)不非时食戒︰应于午前取食,非时不食。
(10)不蓄金银宝戒︰全称不捉持生像金银宝物戒。即戒贪欲、伏断爱着之戒。
又,沙弥尼(即勤策女)亦受持此十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