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沙门(梵śramaṇa,巴samaṇa,藏dge-sbycṅ)
出家修道者之通称。即指剃除须发,止息诸恶不善,调御身心,勤修诸善,以期证得涅槃境界者。音译舍啰摩拏、室啰末拏、沙迦懑囊,或作娑闻那、桑门、丧门,意译为勤劳、功劳、勤恳、静志、息止、息心、息恶、勤息、修道、乏道、贫道。
关于“沙门”之语义,《玄应音义》卷六云︰“沙门,旧云桑门,或云丧门,皆讹略也。正言室摩那拏,或言舍啰磨拏。此言功劳,言修道有多劳也。又云勤劳,言至诚也。义亦名息,以得法故暂宁息也。旧译云息心,或言静志是也。”盖梵语śramaṇa,系由具“勤劳”语义的语干śrama联结语尾ṇa而成,故译之为勤劳;又śrama可变成śama(静、寂、息之义),故有息止之义。而沙门之音,古来以为是“舍啰摩拏”之讹音,近时则或以之为龟兹语ṣamāne或于阗语ssamanā之音译。此外,西藏语dge-sbycṅ是修善之义。
关于沙门法及沙门义的内容,《杂阿含经》卷二十八云(大正2‧205b)︰“何等为沙门法?谓八圣道,正见乃至正定。何等为沙门义?谓贪欲永尽、瞋恚愚痴永尽、一切烦恼永尽,是名沙门义。”《中阿含》卷四十八〈马邑经〉云(大正1‧725c)︰“云何沙门?谓息止诸恶不善之法、诸漏秽污、为当来有本烦热苦报生老病死因,是谓沙门。”
又,《增一阿含经》卷二十六列举沙门五种毁辱法,即(大正2‧694a)︰“一者头发长,二者爪长,三者衣裳垢坋,四者不知时宜,五者多有所论。”此外,《大宝积经》卷一一三〈沙门品〉也举出沙门应远离之三十二垢及八法。
沙门有四果之别,称为四沙门果。如《杂阿含经》卷二十九云(大正2‧205c)︰“何等为沙门果?谓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何等为须陀洹果?谓三结断。何等为斯陀含果?谓三结断、贪恚痴薄。何等为阿那含果?谓五下分结尽。何等为阿罗汉果?谓贪恚痴永尽、一切烦恼永尽。”
此外,《大毗婆沙论》卷六十六将沙门分为四类,即︰胜道沙门、示道沙门、命道沙门、污道沙门。而《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卷五则举胜义僧、世俗僧、哑羊僧、无惭愧僧与之相配。其中,胜义僧配胜道沙门或示道沙门,世俗僧配示道沙门或命道沙门,哑羊僧及无惭愧僧皆摄于污道沙门。又,《大宝积经》卷一一二〈普照菩萨会〉将沙门分为形服沙门、威仪欺诳沙门、贪求名闻沙门、实行沙门四种。
◎附︰A. K. Warder着‧依观译《印度佛教》(Indian Buddhism)第二章第三节〈沙门〉(摘译)
新运动的领导者,都不是婆罗门,而是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他们不加入婆罗门的宗派,而是创立自己的学派。有些婆罗门也加入这些学派,他们放弃婆罗门传统,而且被吸收同化于新运动。此一运动基本上是没有阶级性的。
新学派的哲学家被称为“沙门”(śrama-ṇas)。他们退出一般社会,成为游行者。以在森林旷野采拾食物,或乞食为生。他们的目的是发现真理,获得幸福,或者起码达到心灵上的安宁。他们舍弃了一切社会责任,自由地从事于思考、修苦行、研究自然以及传布教法,并建立学派,训练门徒记诵及传播教法。他在农村或城市发表演说,也向帝王说法。沙门之间所弘讲的内容,虽然大有岐异,但都是倾向于伦理道德的。至于对食物的接受,甚至金钱接受,则视之为彼等传布教法的正当报酬。
他们否定《吠陀》以及婆罗门的权威,讥笑繁琐的礼仪,指摘《吠陀》的荒谬、矛盾、不道德与胡说八道(由于《吠陀》的绝大部分,是由古诗与传奇文学构成,因此要批判它并不困难。)尤有甚者,他们宣称整个婆罗门制度是一种阴谋,认为婆罗门教导民众一些无益的教示与祭祀仪式,藉以收取大量的金钱,其目的只在于利益他们自己。
为了取代《吠陀》的权威性,沙门想藉着真实的研究来发现生命及人生的圆满答案。他们相信无需凭借古人的权威或超自然的协助,只要靠自己的努力,即能发现自然法则。而那些法则是完全正确的而且是被公认的,而任何愿意正确研究的人都能加以证实。
如同他们的前辈达拉卡(Uddālaka),沙门显然密切地接触过自然科学。他们对天文学与数学特别感兴趣。其中有些人与医学有关。他们的学说经常包括一些对宇宙的描述︰宇宙的构成原素、原素的分类、宇宙的生成、生命的地位。他们认为宇宙是一种自然现象,依据自然法则而运行,它不是由神或上帝所控制,也不是由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所创造。宇宙间如果真的有神存在,那么神与人、动物一样,都是自然物。居住在不同的领域,与人类一样──服从自然法则。他们不是不朽的,如同人类一样,有生有死。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的沙门相信某种形式的轮回说︰即从亡者身上脱出的“灵魂”或“意识流”,会投入新的生命体内。我们在上文中曾经提到在此之前,《吠陀》或婆罗门已经接受这种观念。在当时,似乎有很多人相信他们可以记得他们的前生。轮回说的接受,或许正反映出人们拒绝接受他们在此一生中所承受的苦乐经验︰相信有某种自然法则在宇宙中起作用,保证得到最后的公平。另一方面,此一时期的多数哲学家认为宇宙间的生活完全是苦的,他们的目的在于不再转世,而不是再生于较好的环境。因为再好的环境也只是暂时的。然而不再转世意味着什么呢?人的灵魂或意识能到某处去吗?能进入静止状态吗?能完全湮灭吗?
西元前六世纪的沙门运动中,发展出许多各不相同的哲学派别。从许多较科学化、较有思辨性的系统中产生的,至少有五家宗派最为成功。它们屹立不摇,而且在其后的二千年的印度哲学史扮演主要的角色(有时候还影响到印度境外)。不久之后,他们分裂出支派,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修改了学说。虽然后来出现一些全新的学派,但是印度哲学的大方向,以及理论的架构,仍是佛陀时期的沙门所建立的。对于这样的潮流,婆罗门自然也发展他们自己的哲学体系,以便于因应。
在这些沙门宗派中,最为重要且最成功的,是佛陀所创立的宗派。佛陀原先也只是跋耆国、摩揭陀国以及北印度诸国中的一位游行僧。他收了不少门徒。其所传播的学说理论,具有沙门运动的一切特征(起码在表面上,是典型的沙门学说)。佛陀否定权威,主张学生应该自己亲自验证师长所教导的是否正确。不要因为是师长所说的就全盘接受。宇宙只服从自然法则。透过对这些法则的探究,人们乃可以获得自由与幸福。在自然法则之中,最重要的法则是因果律。由于意识之流依循伦理因果律而生生相续,因此轮回说是必要的。而修行的目的,则是结束轮回以及获得最终的平静。(中略)
他们中间有很多人极力指出,社会的潮流将会愈来愈坏。因此需要加以阻止,藉着哲学家发现的真理以增进幸福。这种幸福基本上也是心灵的寂静。
在这种以道德教诲方式劝导社会改革的同时,沙门也寻求愿意离开社会,追随他们游行的门徒。其中,有些人创立了脱离社会的团体。该团体不受政治法律管辖,但仍拥有自己的规约。这些僧尼的集团,原先只是森林中的游行者,后来发展成有组织的定居团体。他们接受信徒或政府的供养。佛教僧团精密的组织制度,有一部分是依据跋耆共和国的制度。佛教僧侣之间彼此是独立的,并没有最高的首脑。比丘们按时集会,以多数票决定问题。各群体组织之间发生分岐时,也采用相同的方式解决。即︰召集比丘进行讨论投票表决。组织中的代表与职事也是由成员选举。教团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有时候甚至发生冲突。尤其是佛世时或佛灭后,某些国家正逐渐地以集权的方式组织社会,对于集权政府而言,不论沙门集团的影响力与规模是大是小,他们都是具有破坏力的──尤其是沙门团体是共和民主的,而国家的体制是君主的。
事实上,摩揭陀国的扩充势力几乎及于全印度,因而得以控制沙门集团。(中略)在此,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摩揭陀的统一大业并没有维持多久。这在了解印度史以及印度哲学宗教史上,是极为重要的。没有统一,权力不集中,意味着免于专制。学术思想自由化才有可能。哲学家因而得以独立于政府之外。因为如果他们发现某个政府不合适,他们不需要逗留在该国境内。另一方面,由于分裂而产生的政治不安定,对印度哲学也有不利之处。尤其是在面对外敌入侵时,印度境内诸国林立的状况,是比一个统一的帝国孱弱多了。而外来的侵略,经常是印度学术生命(尤其是佛教)的灾害。
[参考资料] 《中阿含》卷二十九;《佛般泥洹9经》卷上;《佛本行集经》卷三十九;《那先比丘经》卷上;《沙门果经》;《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