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法尔自然


  谓诸法以其自然、不假他力造作之本来状态而表现、存在。又称自然、法尔、法然、自然法尔。《翻译名义集》卷二云(大正54‧1085a)︰“自然与法尔同。”又谓︰“然,是也。自,如是也。”关于法尔,《大毗婆沙论》卷一九一云(大正27‧954b)︰“何谓法尔?谓法应如是,不可改易,不可征诘,是法尔义。”该书卷一五三复立静虑初起之三因缘︰因力、业力、法尔力。谓世界将坏时,下地有情必断下地之惑而起上地静虑,此即法尔力。
  《华严经探玄记》卷三云(大正35‧148b)︰“法尔亦二︰(一)诸缘起法,有佛无佛,性从缘起。(二)真如法界,性自平等。”前者乃就一切诸法作解释,后者是就真如法作说明。亦即前者是一切诸法,法尔如是,因缘而起;后者是无为法性,本来法尔平等。《妄尽还源观》云(大正45‧639b)︰“古今常然,名为法尔。谓真如之法,法尔随缘。万法俱兴,法尔归性。”
  此外,日本真言宗立法尔自然之六大与随缘六大。法尔自然之六大为︰坚、湿、暖、动、无碍、了别。此法尔六大随缘而成︰地、水、火、风、空。又在四种曼荼罗中,也立法尔四曼及随缘四曼,谓在随缘显现之境相深处,各各法尔本有、本不生之本体为其根元。四种道理之第四称为法尔道理或法然道理,意谓如来出世,无论说法或不说法,法性常尔、不可思议。
  日本净土真宗亲鸾在《正像末和赞》以法尔说明弥陀他力本愿,谓以弥陀之愿力自然往生于报土,此法尔为自然及他力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