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法格崇拜(梵dharma rāja pūjā)
指将佛法僧三宝中的法,予以神格化而加以崇拜之意。此“法”代表般若之“空”。
印度在九世纪至十二世纪初期的波罗王朝时代,佛教有贵族与通俗二流。前者以般若思想为中心,后者是带有左道色彩的金刚乘、时轮乘、易行乘等系密教。波罗王朝的法护王(Dharmapāla,780~815)极为排斥左道密教,然对佛教的通俗化、般若思想的弘扬则不遗余力。依罗摩依(Ramai)所著的《空富烂那》(Sūnya Prāṇa),可知法格崇拜的发生可能是在法护王以后,约在十世纪左右。后因回教徒入侵印度消灭波罗王朝,并极力排斥佛教,佛教僧尼因而多被杀害。鹿野苑、那烂陀、佛陀伽耶等佛教寺院也被破坏。当时的法格崇拜者为维持原信仰,遂装成貌似印度教的奇特宗教。
法格崇拜现仍存于孟加拉西南的下层社会及奥利萨地方。其信条表白文系以梵语与孟加拉语书写。所供奉的本尊或为奇妙的神像,或为石片,或为盛有水的瓶子。常安置在寺塔内,也有安置在树下或原野而加以崇拜的。崇拜时,先清洗神像,奉上灯花香果等。此与印度教的崇拜相同。与印度教的不同点是,法格崇拜的本尊必定面向东。每年举行大祭典一次,在十二日间,音乐与舞蹈皆不间断。
法格崇拜被断定为佛教的一派,是最近的研究结果。最先提出此说的是印度学者夏斯特利(Hava Prasāda śāstrī)。他将其多年的研究结果,发表在其论文《Discovery of liv-ing Buddhism in Bengal》中。当时另有其他学者发现种种有关法格崇拜的写本,而予以出版,其中最为重要者为《空富烂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