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波罗提提舍尼(梵pratideśanīya,巴pāṭidesa-nīya,藏so-sor bśags-par-bva-ba)


  比丘、比丘尼戒中的一部分。为五篇、六聚、七聚之一。音译又作波胝舍尼、钵喇底提舍尼、钵喇提舍尼,有时略称为提舍尼,意为“向彼悔”或“对他说”,此系因若犯此戒,须对他人发露忏悔之故。又因比丘所受持的有四种,故又称四提舍尼。据《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四(下)所述,此戒体无罪名,但一人边一说悔过,若自心念皆能灭也。诸部律文大同。
  今据《四分律》卷十九、《有部毗奈耶》卷四十九等,略说比丘戒的四提舍尼如次︰
  (1)从非亲尼取食戒︰谓比丘在聚落中或在俗家,不应从非亲族比丘尼处受食,唯除病时。此戒又名村中求亲尼食戒、在俗家从非亲尼取食戒、从非亲尼受食学处。
  (2)食尼指授戒︰谓比丘、比丘尼在白衣家就食时,若有比丘尼为某比丘索羹饭时,比丘应予制止,并顺次受食不偏颇。若不然,则犯此戒。此戒又名在俗家偏心授食戒、受苾刍尼指授食学处。
  (3)学家受食戒︰又名受学家食戒、学家过受戒或学家受食学处。学家指有学圣者之家。此戒是制不应于有学圣者处过分受食。盖有学圣者心无吝惜,广作供养,财物困难,众僧为作学家白二羯磨,以保彼家不因过分施食而告空乏;比丘若非原已受请、若无病、自手受食则犯此罪。
  (4)兰若受食戒︰谓比丘不应在途中有贼难等恐怖之阿兰若中或其外受信者食,唯除病者。此戒又名恐怖兰若受食戒、有难兰若受食戒、兰若安坐受食戒、阿兰若住处外受食学处。
  其次依《四分律》卷三十、《有部苾刍尼毗奈耶》卷二十及诸部律典,略述比丘尼的八提舍尼︰(1)无病乞酥戒,此因佛在舍卫国祇园精舍时,六群比丘尼无病乞酥而食,居士咸加讥嫌,佛遂制此戒。(2)无病乞油食戒,谓不应无病乞油而食。(3)无病乞蜜食戒。(4)无病乞黑石蜜戒,“黑石蜜”即黑砂糖。(5)无病乞乳食戒。(6)无病乞酪食戒。(7)无病乞鱼食戒。(8)无病乞肉食戒。
  《有部苾刍尼毗奈耶》于乞酥戒,别开为生酥、熟酥二者。另又加乞干脯、学家食二戒,计为十一提舍尼。
  此外,《行事钞》卷中之一依《目连问罪报经》所述,谓若犯此戒,千岁之间受堕狱之报。
  [参考资料] 《毗尼母经》卷七;《犯戒罪报轻重经》;《五分律》卷十、卷十四;《十诵律》卷十九、卷四十七;《摩诃僧祇律》卷四十;《解脱戒经》;《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