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漏(梵āsrava,巴āsava,藏zag-pa)


  此词有住、流、泄等义,乃“烦恼”之别名。《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七云(大正27‧244b)︰
  “何故唯说烦恼为漏,不说业耶?答︰(中略)业不定故,谓或有业留诸有情久住生死,或复有业令诸有情对治生死烦恼,不尔故独名漏。复次业以烦恼为根本故,谓定无有不断烦恼而舍诸业,是故唯说烦恼为漏。”
  《俱舍论》卷二十云(大正29‧108a)“稽留有情久住生死,或令流转于生死中,从有顶天至无间狱。由彼相续于六疮门泄过无穷,故名为漏。”此谓凡夫之烦恼,常由眼耳等六根门漏泄过患,又于生死中流转三界,故称此烦恼为漏。
  关于此词之语义,《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七列出六种︰(1)留住︰谓令有情留住三界。(2)淹贮︰谓淹贮业种于烦恼器中,能生后有。(3)流派︰谓有情从六处门流派诸烦恼。(4)禁持︰谓有情为诸烦恼所禁持,故循环诸界、诸趣、诸生,不得自在趣涅槃。(5)魅惑︰谓有情为诸烦恼所魅惑,起身、语、意三种恶作。(6)醉乱︰谓有情饮烦恼之酒,无惭无愧,颠倒放逸。
  此外,诸经论对漏的分类颇有异说,如《长阿含经》卷八列举欲漏(指欲界的烦恼)、有漏(指色、无色二界的烦恼)、无明漏(总三界的无明)三种。《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七载譬喻者唯立无明、有爱二漏,同书卷四十八则谓分别论者立欲、有、见、无明四漏。《大般涅槃经》卷二十二、卷二十三列见漏、修漏、根漏(由六根门漏泄过患)、恶漏(由恶王、恶国、恶知识等而生的烦恼)、亲近漏(由亲近衣服、房舍等而生的烦恼)、受漏(由诸受而生的烦恼)、念漏(由邪念而生的烦恼)七种。
  [参考资料] 《成实论》卷十〈杂烦恼品〉;《瑜伽师地论》卷八、卷八十四;《入阿毗达磨论》卷上;《大乘义章》卷五(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