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火葬(梵agnidagdha)


  印度四种葬法之一。或称荼毗(jhāpeti,燃烧之意)。在印度,自古以来人民并不重视葬事。相传除了佛陀与转轮圣王必以火葬方式处理之外,其他人皆可用四种葬法中的任何一种。
  印度人举行火葬时,先在野外的空地上堆满香薪,遗骸用白布缠绕置于龛内,然后放在积薪上,淋上酥油加以焚烧。焚烧时,对遗体念诵《三启无常经》。此时亲朋好友聚集,并纷纷投下物品,以助燃烧。燃烧后,捡拾白骨盛在金瓶内,或供于塔内,或投入河中。依身份之尊卑高下,仪式略有差别。燃烧时,恐怕烈火伤害小虫性命,因而焚烧时必置于石上,此石则被称为涅槃台。
  中国自古即有厚葬的习俗,并且十分忌讳损伤遗体,因此火葬虽随佛教传入,但最初仅有部份外国僧人施行。如〈鸠摩罗什〉或〈求那跋摩〉传载,彼等系依外国之法以火焚尸。西晋初年朱士行殁于于阗,遗体亦采火葬,但当时中国本土是否采用火葬,实情不详。据《敕修清规》的记载,唐宋时施行火葬者已渐增多。近世中国佛教僧侣,逝世时除肉身装缸者外,大多施行火葬。台湾寺院亦多建有骨灰塔,以收容信徒火葬后之骨灰。
  日本始行火葬,是在入唐僧道昭示寂后。《续日本纪》卷一〈文武天皇四年(700)三月〉条载︰“道昭和尚物化。(中略)火葬于栗原。天下火葬始于此。”数年后,即大宝三年(703)十二月,持统天皇火葬于飞鸟冈。庆云四年(707)十一月,文武天皇亦葬于同地。养老五年(721)十月,元明天皇火葬于藏宝山雍良岑。天平二十年(748)四月,元正天皇火葬于佐保山。尔后,历代天皇行火葬法者屡见不鲜,而由于佛教之隆盛,火葬之习俗乃告普及于天下。
  日本自古以来称火葬场为“三昧所”,平安时代(794~1192)时,各都会都有三昧所,而在《化野》《鸟部野》等歌集中,也屡见其名。在各三昧所,有称为“稳亡”的葬户,负责承办葬事。江户时代(1603~1867),由于人口稠密,设在郊外之数所火葬场,几至昼夜烟火不断。为恐日中臭气过强,政府曾下令日落后始可点火。近时,更有用砖筑造数窑相连的火葬窑,以及用以举行葬祭仪式的厅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