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瑜伽派


  印度六派哲学之一。即主张依据瑜伽修行以达到解脱的学派。此语原系依据瑜伽实修而建立其独自的形而上学体系之学派的总称,有许多支派,且各有各自之瑜伽论。然此处但就狭义而言,乃指以传为巴丹阇梨所著《瑜伽经》为根本圣典的学派。按,瑜伽,梵名yoga,又作榆伽,意译相应,故此派又名作相应外道。
  此派约酝酿于西元前三、四世纪,相传其后有巴丹阇梨(Patañjali)者,集当时有关瑜伽诸种说法而撰《瑜伽经》(Yoga-sūtra),始确立此派之学说。此学派主张人生是苦,苦的原因在于神我与根本原质(prakṛti)的结合。而两者的结合系源于无明。若藉由“明知”(viveka)而舍弃无明,则神我自能脱离物质性的束缚,进入独存(kaivalya)的状态,恢复其完全性。此即解脱。“忠”的获得,须藉由苦行、读诵、念想最高神,及实践瑜伽八支等方式,从有想三昧逐渐进入无想三昧,当心完全没有作用时,心的本性自然显现。
  此派在形而上学方面,系立足于数论派的二元论,与数论学派多有雷同,故自古被称为数论之姊妹学派;此二派常被相提并论,而总称为“僧佉瑜伽”。但二派之间亦有相异处,如︰(1)数论以理论为主,此派以实践为主。(2)数论于神我自性二元外,不认为有最高神,此派则于神我自性二元上立有自在神(īśvara)。
  此外,此派教义的形而上学,与佛教思想亦有颇多关联,特别是三苦、四谛等基本世界观。另在认识论方面,与佛教亦有密切关系,《瑜伽经》以心及其作用之概念为中心,亦显示与佛教的瑜伽行派系同一思想潮流。
  另外,关于此派学说,《方便心论》云(大正32‧24a)︰“是僧伽有八微,所论四大、空、意、明、无明。八自在︰(一)能小,(二)为大,(三)轻举,(四)远到,(五)随所欲,(六)分身,(七)尊胜,(八)隐没。是名瑜伽外道。”又,《大毗婆沙论》卷八十一载,诸瑜伽师染着第三静虑之乐,不求上地胜妙之功德;《瑜伽师地论》卷二十八叙说邪行所作瑜伽失坏,谓于非法中起法想。故其虽如教精进修行,但一切皆是邪行;二论所说或许皆指该派之事。
  《瑜伽经》成立后不久,毗耶沙(Vyāsa,广博仙人)为之作注,九世纪时瓦遮斯帕提米须拉(Vacaspati-mīśra)作复注;及至近世,注释又相继问世。然在教团方面,此派今已甚为衰微。
  ◎附︰黄心川〈瑜伽的八支行法〉(摘录自《印度哲学史》第十章)
  瑜伽是一种宗教哲学,它的伦理思想是和它的宇宙观、认识论和宗教实践密切不可分的。主要表现在八阶段的行法之中。
  古典瑜伽把瑜伽分为行瑜伽与智瑜伽两种。前者主要对自律行为,如善恶、苦乐、爱憎、欲求等等和身体的活动,如坐法、控制呼吸等的修炼,称为外修法;后者是对道德、身体和精神等综合修炼,尤其重视禅思的活动,称为内修法。它分为八个阶段的实践或八支分行法︰(1)禁制(夜摩,yama),(2)劝制(尼夜摩,niyama),(3)坐法(āsana),(4)调息(调整呼吸,praṇāyāma),(5)制感(praty-āhara),(6)执持(总持,dhāraṇa),(7)禅定(静虑、禅那,dhyāna),(8)三昧(等持、三摩地,samādhi)。前五支被称为外支,着重对道德和身体的训练;后三支称为内支或总称为总制(saṁyama),着重对精神的训练,现分别阐述如下︰
  (1)禁制︰音译为夜摩,包括五种禁戒︰(甲)不害(非暴力ahiṁsa),对生物的不伤害;(乙)真实(satya),思想和言论符合真实;(丙)不盗(asteya);(丁)不淫(梵行,brahmacarya);(戊)无所有(aparigraha),不贪图别人的所有或舍弃一切所有。实行五戒所得的结果是和爱、思想和言论的通顺、财富的获得、精力充沛、洞察过去和未来。上述五戒是一般人必须遵行的“大誓戒”(mah\āvrata),不受身份(种姓)、场所、时间、习俗等等的限制,这和耆那教的五戒大致是相似的。
  (2)劝制︰音译尼夜摩,义为劝戒、遵行。这是积极的道德规定。包括五个方面︰(甲)清净(śauca),对身体、食物的清净称“外净”。对内心污浊的清净称“内净”;(乙)知足(轻安,santoṣa),不求自己份外的东西;(丙)苦行(tapas),耐受饥、渴、寒、暑、杖坐、立等苦楚,遵守斋食、巡礼、苦行等等誓戒;(丁)读诵(īsvādhyāya),努力学习经典,念诵圣音唵(Om);(戊)念神(śvara pra-ṇidhāna),敬信自在天,奉献一切。遵行上述规定的结果是︰身净可以远离执着,心净可以直观梵我,知足可以获得无上福乐,苦行可以获得超自然力,敬神可以获得神佑。
  (3)坐法︰身体的姿势要保持稳固,轻松裕如,精神平安。《瑜伽论》列举坐法有十余种,如莲花坐、英雄坐、吉祥坐、坐、卍字坐等等;以后在诃陀瑜伽中特别发展了这种坐法。
  (4)调息︰调整呼吸,《瑜伽经》认为调息有吸气、呼气和止息三种作用,要注意气息在身体内外出入的范围(处),呼吸之间的间隔(时),呼吸的次数(数),呼吸要长而细微,逐步进入禅定的境界。
  (5)制感︰制止心或认识的各种活动。使感觉器官与相应的对象分离,把认识活动置于心的控制之下。
  (6)执持︰心专注或凝聚一处,不使驰放,专注点可以是身体内的一处,如脐、心脏、鼻尖、舌端等;也可是外界的对象,如月亮、神像等等。
  (7)禅定︰亦称静虑,进一步使上述专注或凝聚的对象和心相统一,主客观融合,在禅定开始时,心只能瞑想到对象的一个部份,最后才能想到全体。
  (8)三昧︰是瑜伽实践的最后目标,在三昧的境界中,心与对象冥合为一,主客观完全融合,那时“心如虚空,只有对象的光辉”,在心中呈现出了“睿智或清辨智(分别知)”,这种智也称为“法云三昧”,从而获得解脱。
  三昧是瑜伽修持到达的最后境界。古典瑜伽首先把三昧分为有智三昧(有想或有心三昧,saṁprajñāta samādhi)和无智三昧(无想或无心三昧,asaṁprajñāta samādhi)。前者是瑜伽行者专注或集中于某一对象,使心倾向于某一种限定的状态,这样的限定可使苦乐等等烦恼的情意作用逐渐减少,尘世的系缚得到松弛;后者已经没有专注或集中的对象,心的一切变化和作用都已断灭。他们把有智三昧又分成下列四种︰
  (1)粗考三昧(有寻三昧,savitaka samādhi)︰修行者专注于某一粗大的对象,把心和粗大对象等同起来,这种对象反映在想念中还伴有种种的名称和意识。例如专注于原初物质(自性)所展现出来的五粗大原素(地、水、风、火、空)或凝注的月亮、神像等等。
  (2)细考三昧(有伺三昧,savicara samādhi)︰修行者专注于某一精细的对象,把心和对象等同起来,这些对象常常被时间、空间、因果等等所限,或者赋有某种属性。例如专注于五细微原素(色、声、香、味、触)等,这比前一个阶段已前进了一步。
  (3)欢喜三昧(ānandānugata samādhi)︰瑜伽派认为,上述粗大和细微的原素还属于外界的对象,是构成原初物质“三德”中的忧德、闇德,摄伏喜德取得统治地位的结果。反之,当喜德摄伏忧德、闇德取得统治地位时,便显现为统觉、自我意识、意、五感觉器官、五行动器官等。这些统觉、自我意识等等属于主观能照作用方面,如果瑜伽行者专注或念想于喜德占统治地位的统觉、自我意识等等时,他们便直接和立刻体验到像“我很喜欢”等心理感受,那时客观的外界对象便与主观的统觉、自我意识、意等等冥合为一,这样,修持者的三昧境界又进了一层。
  (4)自存三昧(asmitānugata samādhi)︰当修行者进一步专注、想念于喜德占主导地位的自我意识等等本身,并把修行者心的本身和自我意识本身等同起来,那时在心中引起“我存”的直接体验,最后喜德之情悄然断灭,主客观完全融合,便进入了自存三昧的境地。
  通过上述有智三昧的四个阶段后,可以进入无智三昧的境地,至此,既舍弃了外界种种的对象,又断灭了心的迁流不息的作用,但是瑜伽派认为,有智三昧或无智三昧只是抑制或断灭了修行者现行的心智作用,还没有断灭在轮回中过去行为(业)所留下来的种种潜伏的势力或印象(种子)。因之他们又提出了有种子三昧和无种子三昧的境界。《瑜伽经》在有、无种子三昧境界中再把三昧改为等至(定,samapatti),把有种子三昧称为有种子等至,无种子三昧称为无种子等至,这可能受到佛教四禅定的影响,但是两者的涵义并无实质的改变,所谓有种子等至是指在业报轮回中潜势力或印象仍在起著作用的境界,它又分为粗考等至(有寻等至,savitarka samapatti)、细考等至(有伺等至,savicāra samapatti)、非粗考等至(无寻等至,nirvataka samapatti)和非细考等至(无伺等至,nirvacāra sama-patti)四个阶段。所谓无种子三昧是指人的烦恼已尽,过去行为(业)所留下来的潜势力或印象已经彻底断灭,不再受系缚,心的一切作用受到抑制或断灭所达到的境界。
  《瑜伽经》认为妨碍修持瑜伽的有十四种障碍︰(1)病,(2)惛沉,(3)疑惑,(4)放逸,(5)懈怠,(6)欲念,(7)妄见,(8)不能进入瑜伽的境地(不入地),(9)不能专注,(10)痛苦,(11)胆怯,(12)战栗,(13)呼吸不规则,(14)动乱。达到成就要修五事,即信、勤、念、定、慧,这和佛教的五精进是一样的。
  《瑜伽经》第三章专门阐述了通过瑜伽实践所获得的超自然力或神通。印度宗教中讲神通的很多,但瑜伽和佛教一样,不把神通本身看作是一种目的,而是达到解脱的一种手段。《瑜伽经》列举的超自然力有八种︰(1)能变极小,(2)能变极轻,(3)能变极大,(4)能到达要到的地方,(5)能实现所希望的事情,(6)能获得一切自由,(7)能支配世界的生灭和秩序,(8)能随意阻止一切的发展。这和《方便心论》所记相同,《方便心论》卷六说︰瑜伽外道有“八自在,(一)能小,(二)为大,(三)轻举,(四)达到,(五)随所欲,(六)分身,(七)尊胜,(八)隐没。”瑜伽的“八自在”和佛教的“六神通”(即天眼通、天耳通、宿命通、他力通、神足通、漏尽通)也有类似之处。关于印度瑜伽和我国气功中的“特异功能”在目前科学界中有着很多的争议,我认为就《瑜伽经》和《方便心论》所述纯然是荒诞不经之谈。
  [参考资料] 《十住毗婆沙论》卷三;汤用彤《印度哲学史略》;黄忏华《印度哲学史纲》;金仓圆照《インド哲学史》;Edited by Sarvepalli Radhakrish-nan and Charles A. Moore《A Source Book in Indian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