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生像


  戒律中金银之异称。“生”是梵语jata-rupa的直译,指金;“像”是梵语rūpya的直译,指银。又名生色似色,或生色可染。《沙弥十戒法并威仪》列举沙弥应受持的十戒云(大正24‧926b)︰“尽形寿,不捉持生像金银宝物,持沙弥戒。”《翻译名义集》卷三〈七宝篇〉云(大正54‧1106b)︰ 
  “南山(道宣)云︰胡汉二彰,谓胡言生像,此翻金、银也。善见云︰生色似色,似即像也,谓金则生是黄色,银则可染似金,故云生像。指归云︰况于阗语与五印度语不同,若四分到于阗,自经一番翻了,经本到唐则为重也。”
  《大般若经》卷三八0亦以生色、可染为生、像;《摩诃僧祇律》卷十云(大正22‧311b)︰“生色者是金也,似色者是银。”解释生像金银四字是胡汉语并举,始于道宣律师。在此之前,有人认为生像即众生的形像,也就是指模仿人畜形的戏具。
  [参考资料]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四;《四分律》卷七、卷三十四;《四分律行事钞》卷下四;《四分律名义标释》卷二十四;《善见律毗婆沙》卷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