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生灭


  生是生起,灭是灭尽。色心等一切有为法之初起称为“生”,终尽称为“灭”。与生死同义,但生死主要是就有情而言,生灭则广通一切有情非情。《大般涅槃经》卷下云(大正1‧204c)︰“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意即一切有为诸法,系依因缘和合而生,依因缘离散而灭,悉是无常迁流之法。而无为法者,是不变常住的存在,无生灭可论。然自中道之正见而言,则有为法的生灭为假生假灭,并非实生实灭。
  法相宗将生灭分为两种︰
  (1)刹那生灭,指在一刹那极短的时间内有生灭。《大智度论》卷十五云(大正25‧171a)︰“弹指顷有六十时,一一时中心有生灭。(中略)行者观心生灭,如流水灯焰(中略)。若极少时中生而无灭者,是为非有为法。”
  (2)一期生灭,乃不论时间长短的生灭。如人由生到死之期间的出生与死灭即是。《成唯识论》卷二(大正31‧6a)︰“一期分位亦得假立,初有名生,后无名灭。”
  《大乘起信论》谓一心法有心真如门及心生灭门二种。《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中(本)释心生灭之义,说(大正44‧251b)︰“随缘起灭义即生灭门也。谓随熏转动成于染净,染净虽成,性恒不动。(中略)生灭门者,是染净别相;别相之法,生灭所摄。”此谓如来藏心随缘起灭,染净差别,名为心生灭,亦即指有为法。
  [参考资料] 《中阿含》卷十一〈频鞞沙逻王迎佛经〉;《顺正理论》卷一;《大乘义章》卷三(末);《四教义》卷一;《法华经玄义》卷二(下);《大乘玄论》卷一、卷二;《中观论疏》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