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生相


  使有为法由未来流入现在的胜因。略称为“生”。乃四相、七十五法及百法之一。《大毗婆沙论》卷三十九云(大正27‧202c)︰“问︰诸有为法生时,为体是生法故生,为与生相合故生耶。设尔何失,若体是生法故生者,生相则应无用。若与生相合故生者,则无为法生相合故亦应可生。答︰应作是说,体是生法故生。问︰若尔,生相则应无用。答︰虽体是生法,若无生相合者则不可生,故彼生时由生相合,生相是彼生胜因故。如可破法破因能破及可断法断因能断,故可生法生相能生。”《俱舍论》卷五云(大正29‧27a)︰“于诸法能起名生。”又云(大正29‧28c)︰“非离所余因缘和合,唯生相力能生所生。故诸未来非皆顿起。”即未来可生之法为能生之因名生相。
  说一切有部以生相为不相应法之一,另有别体。但经部及大乘唯识家则认为非实有法。《俱舍论》卷五提出经部的说法(大正29‧28c)︰“我等唯见因缘有生功能,无别生相;有因缘合诸法即生,无即不生,何劳生相。故知,唯有因缘力起,(中略)是故生等唯假建立,无别实物。为了诸行本无今有、假立为生。(中略)又如有为同有生相而许因缘望有为法,或有功能或无功能,如是应许一切有为及无为法同无生相。而诸因缘望彼二法,一有生用,一无生用。”
  又《成唯识论》卷二云(大正31‧6a)︰“有为法因缘力故本无今有,暂有还无。表异无为假立四相,本无今有有位名生。(中略)此依刹那假立四相,一期分位亦得假立。”意指此有为法无需另有实法的生相。唯由因缘力而生,即将本无今有之有,假名为生相。
  此外,有人就有情一期之相续而说四相。其中,关于生相,《大毗婆沙论》卷三十八云(大正27‧198b)︰“或复有执,色等五蕴出胎时名生。”《成实论》卷七〈不相应行品〉云(大正32‧289b)︰“生者,五阴在现在世名生。”又《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二云(大正31‧700b)︰“生者,谓于众同分诸行本,无今有性,假立为生。问︰外诸色等亦有生相,何故唯举众同分耶?答︰为于有情相续建立有为相故,所以者何?外诸色等有为相成坏所显,内诸行有为相生老等所显故。”即以有情之始生现在世名为生相。
  [参考资料] 《增一阿含经》卷十二;《发智论》卷二;《杂阿毗昙心论》卷二;《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六;《顺正理论》卷十三;《俱舍论光记》卷五;《成唯识论述记》卷二(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