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百丈野狐
禅宗公案。据《从容录》卷一所述,百丈上堂,常有一老人听法,随众散去。一日不去,丈乃问立者何人?老人云︰“某甲于过去迦叶佛时,曾住此山。有学人问︰大修行底人还落因果也无?对他道︰不落因果。堕野狐身五百生。今请和尚代一转语。”丈云︰“不昧因果。”老人于言下大悟。
此公案极其有名,虽难透难解,古来丛林仍喧传不绝。所谓“不落因果”,意谓大修行底人,不落入因果之中。“不昧因果”,则谓此修行人不昧于因果。不落、不昧,一堕野狐身,一由彼脱之。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而言,不落、不昧、堕、脱,是因果一如,当体脱落之实相。
据《无门关》所述,其后百丈率领大众在山后觅得野狐尸骸,并依亡僧之礼火葬之。该书又举出百丈与黄檗的问答,其文云(大正48‧293a)︰“师至晚上堂,举前因缘。黄檗便问︰古人错祇对一转语,堕五百生野狐身。转转不错,合作个甚么。师云︰近前来与伊道。黄檗遂近前,与师一掌。师拍手笑云︰将谓胡须赤更有赤须胡。”
[参考资料] 《虚堂智愚禅师语录》卷五;《五灯会元》卷三;《宗门统要续集》卷四;《永元和尚颂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