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神佛分离
指日本明治初期,维新政府为分离佛教与神道而实施的宗教政策。又称神佛判然。
日本自奈良时代以来,“神佛习合”思想盛行。到明治维新之际,乃鼓吹王政复古,倡导复兴神道、祭政一致、神佛分离等宗教运动,而否定神佛习合思想。当时政府敕令神社所属的别当、社僧还俗,或劝彼等转任神主,而神社及神主亦脱离佛教之支配,归神祇官所管。此外,又废除冠有权现、明神、菩萨等具佛教意味的神号,并除去置于神社中的佛像、经卷、法器等物。然此神佛分离政策因神祇官深受江户时代的排佛思想所影响,竟演变成激烈的废佛毁释运动。于是全国各地烧毁佛像、经卷,废弃寺院、变卖寺塔等事件陆续发生,其中,尤以伊势(三重县)山田、土佐(高知县)、萨摩(鹿儿岛)、美浓(岐阜县)苗木等地进行最烈。不仅给予佛教教团与佛教信仰很大的冲击,同时亦对佛教的现代化有深远的影响。
◎附︰村上重良着‧蓝吉富译〈神佛分离与排佛毁释〉(摘译自《日本宗教事典》)
(一)神社中之佛教成分的扫除
1868年(庆应四年,明治元年),由明治维新而成立的新政府,在接受幕府禁止基督教政策的同时,也下达“神佛分离”令,目标是想将神社中的佛教成分扫除净尽。
1868年三月十七日,神祇事务局(原来的神祇事务科)下令︰所有神社中以僧形服职于神社中的“社僧”、“别当”等职,一概改为蓄发、净衣。拟藉此将支配神社的佛教势力加以排除,并确立神社的主体性。这是神社之一元化重新编组之不可或缺的前提。接着,三月二十八日太政官又下达“神佛判然”的沙汰命令。命令神社中革除以佛教词汇作为神号及以佛像作为神体的旧习,此外,在神社前挂佛像、梵钟、佛具等事,也须一并革除。
(二)明治政府的宗教政策
“神佛分离”是促使神道国教化之紧急而不可或缺的措施。明治维新之时,日本全国的大小神社,总共有十七万余座。自古以来,神社神道即受到外来若干高度发展之宗教的影响(如早期受之于佛、道、儒三教,近世又承受基督教的影响),而与佛教、阴阳道、儒教有甚深的混合。其宗教特质就是这样地逐渐形成的。
在这样的过程中,神社的性格乃呈现多面性的分化。从八幡、稻荷、金毗罗等神佛的“习合神”、中国、朝鲜传来的“渡来神”、镇护人类灵魂的御灵信仰系的神祇等开始,以迄于被称为“生祠”的活神等都相继地登场。从古代到中世,在日本人的宗教生活之中根深蒂固地存在着的佛教各宗派,对日本的各色神祇,给以佛菩萨之垂 迹、权现的位置,而赋予守护佛法的任务。在民众之间,这种“神祇只不过是位低于菩萨的佛法守护神而已”的神祇观,广泛地流传着。
(三)排佛毁释运动
在幕藩制之下,寺院成为封建支配的末端机构,享受到封建特权。因此,新政府在“推翻幕府”目标的考量下,对于与幕府相纠结的佛教所享有的特权,也加以剥夺,并且对于佛教所给予民众的强固影响力也必须要使之无力化。因此,对寺院的变革政策,乃急遽地付诸实践。这一政策的内容,包含有除去神社中的佛教支配力及佛教成分、确立神社的主体性、对神社之一元化的重新编组等项。
神佛判然令是排除那种威胁神职地位之佛教势力的烽火。那些长年期求从佛教势力中独立出来的各地神职们,与某些怀抱排佛思想的国学者、儒者,与新政府的地方官吏等相结合,于是,排佛毁释的实际行动乃告开始。这一“神佛分离”运动,将那些“在幕藩体制下被佛教之认命思想与劝善惩恶精神所束缚,以及对腐化的佛教各宗不满”的民众,也都吸引进来。全国性的排佛毁释运动的火焰,乃广泛地燃烧起来。
幕藩体制下之打击佛教的政策,是实现“神道国教化”的重要课题。因此,新政府的太政官,在颁布神佛判然令之后不久(四月二十四日),即下令废除“八幡大菩萨”的称号而改称“八幡大神”。接着,闰四月,又命令“社僧”、“别当”两种僧形神职人员还俗。十月,又禁断“法华三十番神”。
明治维新后的“神佛判然令”所肇始的排佛毁释举措,到1870至1871年达到顶点,这对神道国教化政策的展开有相当大的影响。
(四)日吉山王社与延历寺
全日本在排佛毁释方面率先付诸实际行动的,是近江国阪本村的日吉山王社。此一神社原在比睿山延历寺的支配之下。两位祠官︰树下氏与生源寺氏,也都臣属于延历寺而受到该寺的扶持。祠官之一──树下茂国在京都新政府的神祇事务局为官,他接受大津裁判所的命令,乃挺身而出将山王社改为独立自主的神社。
1868年四月,树下茂国先向延历寺要求交还神殿的钥匙而不能如愿。于是,神社方面乃率领阪本村的农民等人涌入神殿,而将佛像、经卷、佛具等物往外投掷,并且一齐用脚踩坏,用枪头戮碎,然后加以烧毁。相传树下氏曾用箭射佛像,且大叫“快哉”。
对这次事件,延历寺曾透过座主法亲王将神社方面的破坏行为向上控诉。然而,接受控诉的单位──弹正台却仅仅饬令树下氏“应该谨慎”而已,并未加以处罚。于是,日吉山王社这一举动乃使全国各地神职纷纷起而排佛。此外,各地神社也频频发生“神佛分离”的实际行动。
(五)京都、奈良的排佛毁释
京都方面,在京都府参事槙村正直掌握行政实权时,也将排佛毁释一事付诸行动。槙村氏对于神佛习合的神社都加以改名。譬如祇园社改称八参神社;石清水八幡宫改名为男山神社;爱宕山大权现改名为爱宕神社。并且将神社中的佛像、佛具加以破坏。对于某些佛教寺院之以咒术治病,槙村也曾因此而没收该寺院之设施,而使之成为废寺。对于路旁的地藏菩萨石像也加以破坏,并集中于一处作为石材之用。在农村地带的小学里,也搜集附近的地藏菩萨石像作为建筑地基与厕所的垫脚石之用。儿童们由于畏惧宗教惩罚,不敢上厕所,因此教师们乃亲自踏在地藏石像上,做榜样给儿童们看。
奈良方面,自1871年以来的几年间,在五条县令四条隆平与正参事津村猪太郎的指导之下,各大寺院惨遭破坏。兴福寺与春日社分离为二,全寺僧人转任春日社的神职人员。兴福寺由于没有常住僧众,乃告荒废。五重塔则由一位叫做弥三郎的人以二五0圆买下。由于拆除该塔的费用太高,因此,如放火烧毁后变卖其遗留金属器具,则大约价值二五0圆。据说弥三郎所付的价钱就是这样估算出来的。可是,由于附近居民害怕住屋被烧塔的火波及,因此乃强力反对。最后好不容易才以三十圆将五重塔卖出。三重塔也安全地留下。各大寺院的杂物、经卷类等物,也陆续地被取出而卖给古物商人。
(六)伊势的排佛毁释
伊势方面,度会府知事为公卿出身的桥本实梁,他结合伊势神宫以强力执行排佛毁释的行动。桥本下令禁止在神社领域内的河川举行佛教葬仪。并且强要府内六十余座寺院提出废寺申请。僧侣在还俗以后即成为士族,且可以得到寺院的财产。如果不提出废寺的申请,则等到官令一出,将没收寺院的一切。其实,所谓的“官令”,只不过是桥本虚构的威吓之词。然而,寺院方面却大多吓得手足无措。终于有五十座寺院提出废寺申请。其时,废寺派僧侣之中居然有人宣称︰“我们是神国的神民,前此误为佛教所惑,到现在总算觉醒了。”据说当时也有逼问护法派僧侣的情事发生。
可是净土宗寂照寺等几座寺院,还是在耐心地等待官令,对于废寺的主意还是持续地抗争。桥本知事乃禁止这些寺院出售佛像与佛具,在经济上加重对它们的压迫。同时,就在明治天皇参拜伊势神宫之时,由于寂照寺面对着通路,桥本知事乃以“碍眼”为由,下严令拟将全部堂宇加以拆除。寂照寺透过本山知恩院,查明拆毁该寺并不是政府的意向,于是向上申诉,始得以无事收场。
(七)佐渡县寺院的废合(废除与合并)
关于佛教寺院的废除与合并,佐渡县与富山、信州松本、美浓苗木等各藩最为激烈。
佐渡县在1868年十二月发出通告,有五十五座寺院须在“一宗一寺”的原则下加以统合,此外,并禁止僧侣出国,逃脱者则格杀勿论。而且还切断寺院与各宗本山的连络。排佛之实际行动如此正式地提出。翌年三月,又严禁世俗家庭中召开佛教集会,强迫僧侣还俗为农。由于彻底地实施寺院的“废合”,乃使寺院与檀家信徒之间的关系混乱、解体。真宗寺院则团结起来伺机恢复地位,并成功地向京都的西本愿寺致送密函。本山传出朝廷并无废佛旨意,于是,在向政府活动之后,僧侣从佐渡出国一事,乃得以实现。佐渡县的寺院废合,在1870年,由于知事更换而告解除。
(八)富山藩的寺院废合
富山藩于1870年十月,在大参事林仲太的指挥之下,颁布寺院废合的藩令。内容规定藩内的三百七十余寺在“一宗一寺”原则下,统合成为八座寺院,并且奖励僧侣还俗。在实践废寺与合寺的政令之时,曾配置兵士以监督寺院,没收梵钟、金属器具类为制造枪炮的原料。由于被废的寺院将被烧毁的流言传播甚广,各地废寺附近的居民,为恐住屋也被大火波及,乃引起大举破坏寺院的骚动。
各宗寺院面对着严厉的排佛政策,纷纷派遣特使到各本山报告,各宗居于指导地位的僧侣也相继上京向政府诉说窘状,结果乃使太政官饬告富山藩采取较稳当的处置办法。次年,由于废藩置县政策的实施,负责排佛的富山藩大参事林仲太引退。1872年,开始解除合寺的措施。
(九)松本藩的寺院废合
在松本藩内,自藩主户田光则开始,以及臣下藩士们,很多是水户学的信奉者,乃模仿水户藩而彻底实施排佛毁释的举动。1870年八月,发出废佛藩令,下令破坏寺院,僧侣还俗归农,佛像、佛具都须加烧毁。在城墙下属于藩主的菩提所──全久院,历代藩主的神主牌全被丢入河流之中。
农村方面,在实施废寺之时,藩吏将农民集中一处,在他们面前向僧侣们考问佛教教义,如果答不出来则当面加以嘲弄、斥责。随着僧侣的还俗为农,松本藩也对辖区人民实施儒教式的自葬祭,并分发像〈哀敬仪〉一类的说明书。
可是该藩内几座古刹则采取拒绝接受的态度。他们质问松本藩︰当局与古刹的本山有无协议?“废寺归农”政策是否有朝廷旨意做根据?关于松本藩的废佛,由于废藩置县而遭挫折,佛教寺院的情况也逐渐地恢复旧观。
(十)上知令与对佛教的打击政策
笼罩全国的排佛毁释运动,在数年间使曾经是国教的佛教,丧失其权威地位。在命名上有本末象征意义的“寺社”,在名称用字的排列顺序上,也逆转为“社寺”。
1871年正月,政府为了贯彻“版籍(土地与人民)奉还”政策,决定将社寺领地加以征收。因此下令神社及寺院本身范围以外的社寺领地必须向上呈报。除了一向对寺院领地依存度较少的真宗与日莲宗之外,其余各宗对于寺院领地被征收,在经济上都承受了严重的打击。然而,除了无力地沉默以对之外,他们也无法可想。
新政府对佛教所强行的打击政策,可以与幕府末期实行排佛与神道化政策的萨摩藩与津和野藩的经验相对照。幕末时期的排佛,彻底化的萨摩藩方式,其影响要比稳健的津和野藩方式大得多。萨摩藩实行“寺院全废”的激烈排佛行动,是有其特殊背景的。虽然该藩的武士阶层多半是禅宗信徒,但在农民与工商界之间,禁制的真宗颇为有力,而在暗中组织信徒弘法团体,并没有其他藩内所具有的固定寺檀关系。
这种萨摩方式实行于全国各地,可能引起不可收拾的混乱情势,或引起激烈的抵抗,这是可以想见的。可是,政府对各地过度激烈的排佛运动并不敢加以抑制。大致采取听任演变的姿态。其所以如此,原因之一是,废藩置县以前的各地行政,还具有半独立国的藩政传统下的强力独立性。原因之二(也是基本原因)是,对佛教的严重打击也是以天皇崇拜为核心的新神道教义之普及化的一种表现。目标是将佛教这一最大的宗教势力,改造为为近代天皇制国家服务的“护国的佛教”,以期贯彻由政府支配宗教的目标。
十一宫中的神佛分离
由于上知令的颁布机缘,在皇宫中已经开始的“神佛分离”举措乃告全面地实施。1871年六月,联系寺院与皇室的寺院称号──门迹、院家、院室等一概废除。除了与皇室颇有关系的京都泉涌寺与般舟院之外,所有寺院的“下马”、“下乘”等告示牌都被撤除。到八月,停止以寺院为敕愿所,并废止敕修法令。在这前后,法亲王等出家的皇族们都相继地还俗,不过,尼门迹的女王等人仍留在佛门之中者也有其人。另外,关于“门迹”的称号,到1885年又允许私下称用。
十二泉涌寺的转变
皇宫中在排佛运动情势高涨之下所进行的“神佛分离”行动,使那与天皇直接连结而气势高扬的神道,地位急转直上,而佛教的权威则步上凋落之途。1871年八月,东京定都之后,原来安置在京都御所的历代天皇、皇后的牌位,以及宫中的佛像、佛具等物,都被移往泉涌寺与般舟院。另外,御所内奉祀佛像与历代天皇、皇后牌位的“黑户”,也依照原来的型式移建于泉涌寺的御座所的后方。泉涌寺的寺域,包含有月轮陵等多数皇陵与皇后、皇族的墓地,这些墓地也都因为“上知令”而被政府征收。与皇室关系忽然被切断的泉涌寺,地位也一落千丈。到1876年,虽得到做为“尊牌尊仪奉护费”的年费一千二百圆,但其后该寺的经营,即困难至极。此外,在般舟院安置的敕牌等物,后来也移到泉涌寺。般舟院虽然成为天台宗的寺院,但是也瞬即步入衰途。
[参考资料] 《明治维新神佛分离史料》;土屋诠教《明治佛教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