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禅院
指属于禅宗的寺刹,也指寺院中为修禅者所附设的堂宇(即禅堂)。禅宗在唐朝中叶百丈怀海制定丛林清规之前,并未独立设置禅院,修禅者多居于律寺,或在寺境内设院以为修定之处。经唐末、五代至宋,禅刹制度渐趋完备,教院与禅院之分别日渐分明。元、明年间,分诸寺刹为禅、教、律或禅、教、讲三种。
依《续高僧传》卷十六〈慧胜传〉载,梁‧慧初于净名寺立禅房,给四时之资,禅学道俗云来请法。《佛祖通载》卷十九载,北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改大洪山灵峰寺为禅院。
日僧道昭入唐受禅法,返回日本后,于元兴寺东南隅设立禅院。元明天皇移都奈良之后,依道昭门人之建言,于新都创建“右京禅院”。此即为日本禅院之始。
[参考资料] 《禅苑清规》卷十〈百丈规绳颂〉;《禅林宝训笔说》卷上;《佛祖统纪》卷四十一、卷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