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能别不极成过


  因明学用语。因明三十三过的宗九过之一。是立宗时作为能别(法)的宗依不能得到立敌共许极成的过失。按照因明的规定,立宗虽应“违他顺己”,但充当所别(有法)和能别(法)的宗依,则须共许极成。宗依如不极成,在宗前陈者,称为所别不极成;在宗后陈者,称为能别不极成。《因明入正理论》云(大正32‧11c)︰“能别不极成者,如佛弟子对数论师立声灭坏。”在“声灭坏”这个命题中,“声”是所别(有法),“灭坏”是能别(法)。佛家许有“灭坏”,但是数论只许有“转变”而不许有“灭坏”,因此是能别不极成。
  数论认为,二十五谛的首尾二谛“自性”、“神我”,是组成世界的两大本源,中间的二十三谛都由“自性”转变而来,而为“神我”所受用。这虽然是一种二元论的哲学观点,但属于古代印度唯物主义的学说。问题的关键在于,数论和佛家虽然都说事物有无常的一面,但数论说的无常是转变义,佛家说的无常却是灭坏义。现在佛家直接说“声灭坏”,“灭坏”这个宗依就为数论所不许。故《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中云(大正44‧117a)︰“今佛弟子对数论师立声灭坏,有法之声彼此虽许,灭坏宗法他所不成,(中略)总(指总宗)无别依(即能别),应更须立。非真宗故,是故为失。”
  这就是说,“灭坏”这个能别(宗法)既然为数论所不极成,这总宗上就无能别可依,须得重新成立。所以能别不极成就不是真宗,而是过失。
  参照《因明入正理论疏》的划分,能别不极成可划分为六种,列表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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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  名│举            例│《因明入正理论疏》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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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能别不│如数论师对佛弟子云:色、声等│有法“色”等,虽此共成;“│
  │成非他 │五,藏识现变        │藏识现变”,自宗非有   │
  ├────┼──────────────┼─────────────┤
  │他能别不│如《因明入正理论》所陈,立声│             │
  │成非自 │灭坏            │             │
  │    │              │             │
  ├────┼──────────────┼─────────────┤
  │俱能别不│如数论师对佛弟子说:色等五,│彼此世间无“德摄”故   │
  │成   │德句所收          │             │
  │    │              │             │
  ├────┼──────────────┼─────────────┤
  │自一分能│如萨婆多对大乘者说:所造色,│一分“藏识”,自宗无故  │
  │别不成非│大种藏识二法所生      │             │
  │他   │              │             │
  ├────┼──────────────┼─────────────┤
  │他一分能│如佛弟子对数论师立:耳等根,│“有易”彼宗可有,一分“灭│
  │别不成非│灭坏有易          │坏”无故         │
  │自   │              │             │
  ├────┼──────────────┼─────────────┤
  │俱一分能│如胜论师对佛弟子立:色等五皆│“同类”所生,两皆许有,“│
  │别不成 │从同类及自性生       │自性”所起,两皆无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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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六种,均为过失。《因明入正理论疏》还列有“俱能别成”和“俱一分能别成”两种,但既说“能别成”,就不应列入“能别不成”之中。(沈剑英)
  [参考资料] 《因明义断》;《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因明论疏明灯抄》卷四(本);《因明论疏瑞源记》卷四;《三十三过本作法纂解》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