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自誓得戒


  十种得戒之一。即未请三师七证,仅由自誓而得具足戒。又称自誓受戒、自誓得、自誓受。自誓时,须身、口律仪森然具足,方可得戒。
  在小乘具足戒中,仅有大迦叶自誓得戒,余人则无。如《十诵律》卷五十六云(大正23‧410a)︰“佛世尊自然无师,得具足戒;五比丘得道即得具足戒;长老摩诃迦叶自誓即得具足戒。”《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二云(大正23‧511b)︰“自誓唯大迦叶一人得,更无得者。”《毗尼母经》卷一亦载,大迦叶于多子塔旁闻佛说法,七日思惟后,诸漏皆尽,证得阿罗汉果。佛遂谓迦叶于佛所说法中之种种譬喻,已深悟无生之理,得阿罗汉果,即是已受具足戒。
  有关大乘的自誓受戒,《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大众受学品〉云(大正24‧1020c)︰“佛灭度后,千里内无法师之时,应在诸佛菩萨形像前,胡跪合掌,自誓受戒。”《梵网经》卷下云(大正24‧1006c)︰“若佛子,佛灭度后,欲以好心受菩萨戒时,于佛菩萨形像前自誓受戒。”又据《占察善恶业报经》卷上载,未来世诸众生,不论欲出家或已出家者,若不能得善好戒师及清净僧众,则自身须发无上道心,令身、口、意得清净。而未出家者,则应剃发、披服法衣、立愿、自誓而受菩萨律仪之三种戒聚。由此可知大乘的制限稍宽。
  在我国,首位依自誓法得戒者是北凉‧道进。《高僧传》卷二〈昙无谶传〉载有其事迹。在日本,则始于弘仁十年(819)三月,延历寺最澄依《梵网经》制定四条式,唱导自誓受戒之义。嘉祯二年(1236)九月,复有觉盛、睿尊、圆晴、有严四哲,因概叹戒行不显,遂于法华堂弥勒像前,依三聚净戒通受法自誓得戒。
  [参考资料] 《法苑义林章》卷三;《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四;《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一;《俱舍论》卷十四;《顺正理论》卷三十七;《阿毗达磨藏显宗论》卷十九;《菩萨戒义疏》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