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西天二十八祖
指印度之二十八位递相传承的祖师。此说为禅宗所传,但并不为天台宗所承认。以《大梵天王问佛决疑经》“拈华微笑”故事中的摩诃迦叶为第一祖。其次有阿难、商那和修、优婆□多、提多迦、弥遮迦、婆须蜜、佛陀难提、伏驮蜜多、 侯罗多、僧伽难提、伽耶舍多、鸠摩罗多、阇夜多、婆修盘头、摩拏罗、鹤勒那、师子、婆舍斯多、不如蜜多、般若多罗。至第二十八祖菩提达摩,禅宗始传入我国。相传二十八祖各有付法偈,其间衣、法并传。
菩提达摩于印度为第二十八祖,然于东土六祖中,则为初祖。故总计西土、东土诸祖,共有三十三祖。又上列二十八祖中,除第七祖婆须蜜及第二十五祖婆舍斯多以下诸祖外,其余二十三祖,皆与《付法藏因缘传》之记载相同。此诸祖之付法事缘,出自《传法正宗记》卷二、《景德传灯录》卷一、《五灯会元》卷一等书。
在宋代,禅宗与天台宗之间,曾对此祖祖相承问题有过激烈的争辩。内容请参阅附录《宋代佛教史研究》之摘录文字。
◎附︰高雄义坚着‧陈季菁译《宋代佛教史研究》第四章(摘录)
立祖相承的问题
为了使教法保持一种形式,并在传播时具有一确实的根据,付法或传法、相承等形式的产生是很自然的趋势。佛教的传灯相承说或儒家的道统说等,皆不外是因这样的目的而产生的。天台宗则是采用五种相承之中的金口相承说,《摩诃止观》所举出的是《付法藏因缘传》的二十三祖,再加上傍出的末田地,成为二十四祖。而荆溪湛然在《止观辅行》里主张到了第二十三祖的师子比丘,法系就断绝了的说法。
这个金口相承说的重点,是以付法第十三祖龙树为标的,欲诠显龙树为天台的高祖,这也成了现今师徒相承的前题。到了宋代,禅家非难这个法系断绝说,指摘将断绝的法系当成自家的相承,完全是空虚无价值的。天台宗对此辩驳颇费苦心,或是提出横竖的相承,或是加上译主相承,或是讲直授相承,情形颇为狼狈。
与之相对的,禅宗提出达摩二十八祖说,主张法系是连绵而不断绝的。盖禅宗的法系说,常盘大定博士已有讨论,他指出唐以来存在着两个系统。第一种是在《付法藏传》中所谓的二十三祖里,加入《达摩多罗禅经》九祖中的舍那婆斯、优波崛、婆须密、僧伽罗叉、达摩多罗等五祖。而有的书是将最后的达摩多罗代以菩提达摩,如敦煌本《古坛经》《历代法宝记》《内证佛法血脉谱》《圆觉经大疏钞》等,其中多少有出入,但皆属于同系者。
第二种是在《付法藏因缘传》的二十三祖中,于第六祖弥遮迦之后加入了婆须弥,成为二十四祖,其后再加上婆舍斯多、不如密多、般若多罗、菩提达摩等四祖,这是《宝林传》《曹溪大师别传》《祖堂集》《景德传灯录》《传法正宗记》等的说法。宋朝的契嵩在《传法正宗记》之外又作了《传法正宗定祖图》《传法正宗论》,提倡二十八祖说,否定天台宗一派引为根据的《付法藏传》的法系断绝说,甚至说“谬书应焚”,但其论点或论证的资料几乎都是依据唐的《宝林传》。
《宝林传》十卷是由唐代朱陵沙门智炬所撰,诸种典籍里虽都载有其名,但久已散逸,甚至连片段都未留下,徒令学者嗟叹。不过最近在中国大陆山西省的广胜寺,同时发现了本书和其他的金刻大藏经,接着又找到了印刻,因此遂能知悉其内容。本书缺第七、第九、第十等三卷,第一、第四两卷的卷首也缺损,但从第一祖大迦叶到第二十八祖达摩,以及由慧可到惠能的脉络都可推定。
根据金藏本《宝林传》卷二之末所附记的注,可知本书于北宋‧咸平元年(998)由译经沙门云胜奏请入藏并得到许可,而继承本书传灯相承说的《景德传灯录》是于大中祥符四年(1011)编入大藏,从此第二种的相承说遂得到宋代禅宗界的重视。继承《景德传灯录》而集大成的契嵩为了立论其如何承袭《宝林传》,列出以下几项比较两者的内容︰
(一)《宝林传》卷六的三藏辩宗章〈示化异香品第三十二〉,叙述婆罗芬多三藏的弟子摩迦陀,于西晋武帝太始三年到洛阳,陈述师子尊者遭难时,罽宾的婆舍斯多将尊者的一衣传给三藏之旨,立证师子、斯多的授受,而《传法正宗记》卷九宗证略传中也有同样的记事。又《宝林传》卷五的师子弟子章〈横师统引品第三十一〉中加入“此下一章魏‧支强梁楼三藏续法记”之注,可知第三十一品是根据《续法记》所写。
这一段内容首先举出达摩达之名,说他是北天竺七万七千罗汉的上座,门下有因陀罗摩、瞿罗忌利婆二人。因陀罗摩之下有达摩尸利帝、那伽难提、破楼求多罗、波罗婆提四人;瞿罗忌利婆之下有婆罗跋罗、僧伽罗叉二弟子;达摩尸利帝之下有二人,破楼求多罗之下有三人,婆罗婆提之下有三人,僧伽罗叉之下有五人,共列举了二十二人,达摩达下四代有如上二十二师,罽宾国中自己又形成一枝。与之相对的,迦叶以下到般若多罗共有二十七师的正祖。又中天竺的支强梁楼到了罽宾,在与达摩达的种种问答之中,达摩达说︰“我受学婆梨迦,次师事师子尊者。”“释迦灭后,迦叶传持大乘心印,次第相付,至师子大尊,正任嗣者,有南天竺同学婆舍斯多,南天之梵名名婆罗多那。”并说他曾在南天竺会见过婆舍斯多。
今将此与契嵩的著作对照后,支强梁楼曾和达摩达、婆舍斯多会见之事,在《传法正宗记》第九可以见到。师子付法给斯多之事,或将斯多称为婆罗多那等事也出现于《正宗论》里。根据这些记事,可知《续法记》(契嵩称为《续法传》)的用意在强调支强梁楼在南天竺遇见婆舍斯多的事实,有意造成斯多为历史存在的人物。
(二)《宝林传》卷五的第二十四祖师子比丘章〈辩珠品第三十〉中,加注了《五明大集》,卷六的第二十五婆舍斯多章〈焚衣感应品第三十三〉,加注了“亦名后魏佛烟三藏五明集”,第三十品和第三十三品分别说明了《五明大集》和《五明集》所传,由此可推定《大集》和《集》是完全不同的书。契嵩虽未提及《五明大集》,但在《传法正宗论》卷上指出吉弗烟(与《宝林传》的佛烟同人)和昙曜,“同时别修此五明集(盖广乎付法藏传者也。吉弗烟亦吉迦夜也。)谓有二十七世,不止于师子祖而已矣。”将此《五明集》与《付法藏传》对照,可知《付法藏传》是假托于吉迦夜的伪书、谬书,因此应当焚弃。
《宝林传》除了上述的《五明大集》《五明集》之外,也采用佛驮跋陀罗的二十七祖说,及唐‧犍那的二十七祖说,或《光璨录》等禅宗史的杂书,作为其资料,以此极力提倡其法统并未断绝于二十四祖,以及第二十五祖以下是实在的人物。其后《圣胄集》《续宝林传》问世,还有《祖堂集》或《景德传灯录》等也承继《宝林传》的说法。而最忠实地祖述《宝林传》,全面地支持它,为禅宗传灯说堂堂展开辩论的是明教大师契嵩。
(三)明示二十八祖相承说的契嵩的著作中,即《传法正宗记》第九卷后半,设立宗证略传之事颇值得重视。所谓宗证略传,是以竺大力、昙摩迦罗、支强梁楼、婆罗芬多、佛驮跋陀、僧祐、那连耶舍、犍那、裴休、刘煦等十家列传,作为立证二十八祖说的有力根据。今要言契嵩的主张,其之所以在《付法藏传》的弥遮迦和佛陀难提之间特别加入了婆须密,是根据佛驮跋多罗的《禅经》。另外第二十五祖婆舍斯多以下的相承,也同样是依据《禅经》。这事情根据其《传法正宗定祖图》云︰“然其始乱吾宗祖。荧惑天下学者,莫若于付法藏传。正其宗祖。断万世之诤者,莫若于禅经。”可知其大概。
《开元录》中将《禅经》当作达摩多罗及佛大先所造,但契嵩将达摩多罗改为菩提达摩,在《正宗记》第五断定《禅经》为达摩二十七岁以前所作。将显然小乘观法的经典与菩提达摩结合这点,令人觉得可笑。他又认为《禅经》中具有二十八祖的名数,但事实上此经内只看到由大迦叶到达摩多罗、不若密多罗等九人的名字,并未举出二十八祖。因此,契嵩的二十八祖说乍见之下,令人有像是从《付法藏传》的二十四人之后,再从《禅经》取材四人接上的疑惑。(中略)
首先就师子时未断法统,付法给斯多的问题,契嵩承继《宝林传》的说法,在《传法正宗记》第四说明,第二十三祖鹤勒那付法给师子时,已经预言有法难,并说早点付法可使法脉不致断绝;以及师子也知道法难将临自身,遂向婆舍斯多述说付法之言,可见圣者一开始就能预卜未来,《付法藏传》一味主张法灯断绝说,是相当误谬的。为了强化他的这种说法,《正宗记》卷九宗证略传下又举出了支强梁楼及婆罗芬多的传说。
其次,契嵩又为了证明从婆舍斯多、不如密多、般若多罗到第二十八祖达摩的四师相承,乃举出宗证略传中的佛驮跋陀罗和慧远之间的问答、僧祐的〈萨婆多部师资记目录序〉(《出三藏记集》卷十二)、那连耶舍和万天懿之间的问答,以及犍那和李常之间的问答来说明。《传法正宗论》第二、第三篇又引用《禅经》和〈修行地不净观经序〉(《出三藏记集》卷九),以强调二十八祖说立于确固不动的地位。
(四)从后述的天台的子昉的反对论来看,契嵩最初以《禅经》作为自说的支柱,然而《禅经》支持的是《古坛经》的二十八祖说,因此不能成为《宝林传》系的证据。于是他苦心思虑在《宝林传》里看到的第二十五祖以下的所承,最后想到了《萨婆多记目录》,提出目录五十三人中的第五十婆罗多罗相当于婆舍斯多,第四十九的弗若密多相当于不如密多,第五十一的不若多罗相当于般若多罗,第五十三的达摩多罗相当于菩提达摩的说法。
此中,将婆罗多罗视为婆舍斯多的别名的说法令人有牵强之感。但幸而《宝林传》中也将婆舍斯多当作婆罗多那的别名,利用此,《正宗记》卷五乃大胆地说︰“此但梵音小转,盖译有楚夏耳。”但是由于契嵩所举出的诸种文献,多是神秘性的记事,不出口说传说之域,因此其二十八祖说,很难肯定为历史的事实。
天台诸家的论驳
对于契嵩的主张,不久即出现了强劲的对手,此人就是吴兴的天台学者子昉。由《释门正统》可知子昉是净觉的高徒。他针对契嵩偏护《宝林传》,诋毁《付法藏传》为荧惑天下的书,应当焚毁的说辞,乃作《祖说》,为《付法藏传》辩护。过了三年,契嵩又将《禅经》里一些不通之处视为传写错误,加以改削,并藉僧祐《出三藏记集》中的律宗的名字,作了《解诬》,子昉乃又写下《止讹》一书予以驳斥,因为他将《禅经》和《出三藏记集》文用图表说明,契嵩终于穷于答辩。
《佛祖统记》卷十四义天传云︰“昉师辨祖谓”举出祖说之一节;同书卷二十一子昉传中如下叙述了《止讹》的要点。曰契嵩立二十八祖,妄依《禅经》、荧惑天下,斥《付法藏传》为谬书。这是根据唐‧智炬所作的《宝林传》。《禅经》中举出九人,其第八为达摩多罗,第九为般若密多罗。然而,智炬以达摩的二字语音相近,遂改为达磨,又加菩提二字,将之移到般若多罗之后。另外又采他处的婆舍斯多、不如密多二名,接在二十四人之后,总共成为二十八人。炬妄陈于前,嵩缪付于后,□乱正教,瑕玷禅宗。又曰︰
“余(子昉)尝面折之,而嵩莫知愧。又据僧祐三藏记,传律相承五十三人,最后名达摩多罗。而智炬取为梁朝达磨。殊不知僧祐所记,乃载小乘弘律之人。炬、嵩既尊禅为大乘,何得反用小乘律人为之祖邪?况禅经且无二十八祖之名。与三藏记并明声闻小乘禅耳。炬、嵩既无教眼,才见禅字认为己宗。是则反贩梁朝达磨,但传小乘禅法。厚诬先圣其过非小。”
像这样,子昉痛击契嵩之论是将梁朝达磨归于小乘禅法之徒。由于契嵩和子昉的论争,二宗的对立更形显著。
有关《宝林传》是非学术性的有问题的书一事,《释门正统》卷八或《佛祖统纪》卷十四的高丽〈义天传〉下中,所引用的义天撰〈飞天别传议跋〉里提到,辽道宗令义学沙门诠晓等再定经录时,将《六祖坛经》及《宝林传》等焚毁,自大藏中去除其伪妄。又《大觉国师外集》七,法邻送给义天的书函中也言及这一事件,由此可知有关《宝林传》的问题,引起相当大的影响。
天台学者神智从义(1091年示寂)也曾从法统说攻击禅徒。他撰《四教仪》的补注集解,从天台宗的立场驳斥贤首、慈恩、禅等诸宗,说“禅不依经论,任由胸臆无理由的修证。而华严和慈恩虽依经傍论,其教相判释也未尽佛意”,这种言论遂在钱塘佛教界引起轩然大波。他又辩论祖承的问题说︰“承用台家的二十三祖并无误。二十八祖之说未见出于经论。近顷刻石镂板,图像七佛二十八祖,各以一偈传授相付。呜呼!假托何其甚。识者宜革斯弊,令无量之人咸遵正教。”文中从义所见的刻石镂板,可能是指契嵩的《传法正宗定祖图》!
天台家对禅的传灯说的论难,到了南宋时代仍持续于天台系的佛教史籍中。毕竟天台宗的佛教史受到宋代禅、天台二宗抗争的刺激,自然地到处可看到对抗禅宗的口吻,但对法统说,《释门正统》并未提只字,只有《佛祖统纪》热切地注意此问题。不过,《统纪》的论调没有像前代走向感情化,颇具调和性。《佛祖统记》卷五的论赞曰︰
“述曰,佛所得宿命记未来成道,虽累亿劫必能前知,岂今记祖止二十四。窃原佛意,当用二义︰一者以师子遭命难,为传持佛法之一厄。二者此后诸祖,虽有其继,恐非四依大圣之比。以故金口齐此而言,非谓无继祖也。世或谓,师子遭难不传法者,痴人之言耳。吾宗谓,祖承止师子,而禅林加四人。于是竞相是非,连代不息。试以大意决之,则无所为碍。谓师子虽遭命难,非无弟子可以传法,特不在金口预记之数耳。然则加以四人,至于达磨,而始为东土之来,谓之二十八人,斯亦何害。禅人欲实其事,但言四人相承传之达磨,则可矣。今乃妄引禅经之证,适足以自取其不实也。嵩明教作定祖图,谓禅经具j载二十八祖。今检经但列九人,而名多不同。昉法师作止讹以斥之,宜矣。”
志磐的意旨是︰
(1)天台宗认为祖承止于师子,禅家又另加上四人,遂惹得纷争不息。今以大意来决断的话,《付法藏传》所谓师子时付法断绝,其理由之一是因师子遭难,第二是因到师子为止是正法之世,传持者中的多数是第四依的圣者。但师子以后到像末之时,传持者也是第二依、第三依者,因此在释尊金口的相承记之外者,决非意味着付法断绝。所以,再加上四人,谓之二十八人,也并没有什么妨碍。
(2)只是禅徒欲证实其事,就胡乱地引证《禅经》,是不可以的。契嵩作《定祖图》,说《禅经》里具载二十八祖,然而同经里所列出的只有九人,并且名称也多不相同。因此在此必须提出比较公平且宽容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