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西藏(梵Bhoṭa,藏Bod、Bod-yul、Gaṅs-can-yul、Gaṅs-ljoṅs-yul、Gdoṅ-dmar)


  地名。位于我国西南方。为藏传佛教的根据地。地当喜马拉雅山与昆仑山之间。东接四川、云南二省。西隔帕米尔高原,与印度拉达克(Ladak)为邻。南抵缅甸、不丹、锡金、尼泊尔及印度。北连新疆、青海二省。面积有一二0万余方公里。地势高峻,气候干燥严寒,仅河川流域较为温暖湿润。北部多沼泽,南部则有雅鲁藏布、察木多等河流。居民大部分为藏人,行游牧生活,以青稞为主食。
  此地即汉代的西羌。唐宋时称为吐蕃。元代称为吐蕃或西蕃。明代称乌斯藏。至清代始名西藏,然藏人则自称为“图伯特”。另外,又有雪有国、雪谷国、赤面国等别名。全境分东部、中央、西部三部分。东部即昌都地区(以前西康的一部份)。中央为卫前(前藏)及藏(后藏)。西部称为阿里(Ari)。其中,前藏的拉萨布达拉宫、后藏的日喀则札什伦布寺分别为达赖喇嘛、班禅喇嘛所居之处。
  在唐代以前,此地原系部落割据局面。至西元七世纪中叶,松赞干布(Sroṅ-btsansgam-po,即弃宗弄赞)兼并西藏高原诸部,建立吐蕃王国。并东破吐谷浑,而常犯唐境,曾先后娶尼泊尔尺尊公主(Bhṛkuti)及唐代文成公主为妃。由于二妃均笃信佛法,王受其影响,因而广建寺院,并遣端美三菩提(tḥu-mi-sambhoṭa)等十六人留学印度。端美三菩提返藏后,即以梵文为基础,创西藏文字及文法,并翻译佛典。王且依佛典制定法律,教育民众,使藏族逐渐强盛、文化水准亦日渐提高。
  710年,赤祖德赞又迎娶唐朝金城公主,至其子赤松德赞(Khri-sroṅ-lde-btsan,755~797)时,国势之盛达到最高峰,佛教也成为国教。尔后惹巴巾(Ral-pa-can)即位。于823年与唐穆宗会盟修好,且将盟约立碑,置于拉萨的大昭寺前。此外,又输入度量衡,发展商业。838年惹巴巾卒,其弟朗达玛继王位。由于大肆毁灭佛教,终为僧侣所杀。从此西藏陷于混乱局面达一五0年之久。
  十一世纪,印度超戒寺僧阿底峡入藏,为西藏佛教奠定复兴的基石。当时佛教依流传地区、修行方式、传承系统等不同,逐渐分裂成宁玛、噶当、萨迦、噶举、噶玛噶举等诸派。十三世纪,元帝国建立,西藏成为其领土的一部分,但仍保有自治权。1264年,萨迦派五祖八思巴(ḤPhags-pa)获世祖忽必烈封为帝师,开启西藏政教合一的局势。明代对喇嘛教的重视一如元代,致使喇嘛僧更加横暴及堕落。于是宗喀巴创立格鲁派(Dge lugs pa),提倡严守戒律与重振阿底峡精神。后来,此派主持人并获内蒙古的俺答汗尊为“达赖喇嘛”。十七世纪,达赖五世不仅利用青海及和硕特蒙古固始汗的兵力,建立政教合一的政权。更至北京朝觐,接受清廷册封,以确立其在西藏的地位。尔后,西藏发生动乱,清廷为安定局势,乃设立驻藏大臣,至此西藏乃归中国所辖。
  另一方面,自清代中叶以来,英国对西藏的野心日增。又见俄国在西藏积极活动。于是在1904年进军拉萨。班禅被迫与其签订和约。达赖十三世则远走外蒙古,展转入北京。因见清廷态度冷淡,乃再返回拉萨,图谋独立。后遭清军讨伐,逃往印度。辛亥革命爆发,达赖趁机倡导西藏主义。在1913年的西姆拉(Sim-la)会议中,更否认中国宗主权,而主张完全独立。二次世界大战后,国民政府承认西藏的自治权。1951年,中共进军西藏,五月订定有关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解决其悬宕已久的政治地位问题。1959年,拉萨发生震惊世界的反中国暴动。达赖十四世流亡印度,许多藏人亦逃往印度、锡金、不丹、尼泊尔等国。1965年,“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依1984年的行政划分,自治区之下,辖一市,七地区,七十七县。
  [参考资料] 郑金德《现代西藏佛教〉;山口瑞凤《吐蕃王国成立史研究》;A. Waddell《The Buddh-ism of Tibet or Lamaism》;Ch. Bell《Tibet Past andPresent》;《The Religion of Tibet》;G. Schu-lemann《Die Geschichte der Dalailam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