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遍计所执性(梵parikalpita-svabhāva,藏kun-brtags-paḥi raṅ-bshin)


  法相宗所立的三性之一。又译遍计所执相、分别相、分别性、妄分别性、妄相自性、妄计自性、虚妄分别相、虚妄分别名字相。略作遍计所执、计所执、所执性。即由虚妄分别所执取的实我实法之相。
  按,诸法本由因缘所生,众因缘和合而成。非有实体,仅为假有之法。然凡夫等由虚妄分别、遍计依他起性之法,妄执有实我实法。其所执之实我实法之自性与差别,总名为遍计所执性。如《解深密经》卷二〈一切法相品〉云(大正16‧693a)︰“云何诸法遍计所执相,谓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别,乃至为令随起言说。”《成唯识论》卷八释“由彼彼遍计,遍计种种物,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之颂,云(大正31‧45c)︰
  “周遍计度,故名遍计;品类众多,说为彼彼。谓能遍计虚妄分别。即由彼彼虚妄分别,遍计种种所遍计物,谓所妄执蕴处界等,若法若我自性差别。此所妄执自性差别,总名遍计所执性。如是自性都无所有。”
  又,《瑜伽师地论》卷七十四曾列举遍计所执的五种业(大正30‧705c)︰“(一)能生依他起自性,(二)即于彼性能起言说,(三)能生补特伽罗执,(四)能生法执,(五)能摄受彼二种执习气粗重。”
  此谓遍计所执能生依他起性,且缘之能起言说,能生实我、实法之妄执,又能摄受此二执之习气粗重。此外,《显扬圣教论》卷十六〈成无性品〉亦阐明六种遍计之差别及五种遍计所执之自性。
  [参考资料] 《摄大乘论本》卷中;《大乘密严经疏》卷二;《释摩诃衍论》卷四;《大乘入楞伽经》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