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金刚针论(梵Vajra-sūcī)
一卷。宋‧法天译。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二册。全书旨在打破吠陀时代印度最高阶级婆罗门(祭司阶级)的优越性,反驳种姓制度的无意义,宣扬佛陀主张的四姓平等。在印度思想史上,影响颇为深远。
本书内容先设问“婆罗门是什么?”然后根据生命、身世、身体、知识、习惯、行为及吠陀等六种中的任何一种,说明当时一般人心目中的婆罗门皆非婆罗门。接着在种种德行上寻求婆罗门的境界及其应有的态度。主张人是平等的,没有四种姓的差别,即使是贱民,只要有德行即为婆罗门,绝不能以出生及家世断定婆罗门的阶级。
关于本书的著者,历来颇多争议。汉译本、西藏译本皆指为法称所作,而梵本序文及跋文均谓此书为马鸣所撰。今对照梵汉两本,就其内容、论述事项、辩驳方法及援引圣教量等皆大抵一致看来,两本当出于同一人之手。然汉译本缺梵本所有的序文及跋文,且其论述前后重复处颇多,甚为芜杂。据此推论,汉译本原本与现存梵本可能为不同本。日本学者羽溪了谛则认为本论作者为马鸣,由于六世纪时,法称屡引用此论,乃导致部分印度佛教界人士误以为此论为法称所撰。十世纪时,印度沙门法天(Dharmadeva)至中土,译出此论,并袭用印度误传的说法,而谓其为法称所作。
本书梵本系赫吉森(B. H. Hodgson)于尼泊尔所发现,并于1829年出版其英译本。1859年,韦伯(A. Weber)校订出版梵文原文,书中附有精确的德译及注解。1923年,高楠顺次郎译之为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