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集异门足论(梵Abhidharma-saṃgīti-paryāya-pāda,藏Yaṅ-dag-Ḥgro-baḥi rnam-graṅs)
二十卷。唐‧玄奘译。又称《说一切有部集异门足论》《阿毗达磨集异门足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
关于本论之作者,自古即有异说。《俱舍论光记》卷一谓系佛在世时之舍利子所作,称友之梵本《俱舍释论》及西藏所传则谓系执大藏(Mahākauṣṭhila)所作。
此书广本有一万二千颂,略本有八千颂。全书凡分〈缘起〉、〈一法〉、〈二法〉、〈三法〉、〈四法〉、〈五法〉、〈六法〉、〈七法〉、〈八法〉、〈九法〉、〈十法〉、〈赞劝〉等十二品。其中〈缘起品〉相当于《长阿含》卷八〈众集经〉、卷九〈十上经〉及《大集法门经》等,内容叙述舍利弗代佛结集法律,为了使佛灭后无异论,而说十法。卷二〈一法品〉至卷十一〈十法品〉乃阐明一法至十法的法门。
此外,巴利七论中之《人施设论》(Pud-gala-paññatti)所论方式亦为自一法以至十法。唯该论系以补特伽罗(人)为中心,而本论则以法门为主。又,本论常援引《法蕴足论》,故其撰述年代应在该书之后。
[参考资料] 印顺《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