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非人(梵amanuṣya,巴amanussa,藏mi-ma-yin)


  指人类以外的某类众生。有时指天、龙、阿修罗等八部众,有时指鬼神所幻化而成的“变化人”。各佛典对“非人”的内涵,所说并非完全相同。《长阿含》卷十五〈种德经〉云(大正1‧95b)︰“沙门瞿昙所至之处,非人鬼神不敢触娆。”《法华经》卷七〈普门品〉云(大正9‧57b)︰“以天、龙、夜叉、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伽、人非人等身得度者,即皆现之而为说法。”新译《华严经》卷十五〈贤首品〉云(大正10‧76b)︰“非人所持诸毒害,一切皆令疾除灭。”《俱舍论》卷十二云(大正29‧66a)︰“非人吐毒疾疫流行,遇辄命终难可救疗。”
  古来佛典之中对“非人”一词的解释,并不一致。《菩萨戒经义疏》卷上云(大正40‧567b)︰“非人是鬼神修罗。”《四分律行事钞》卷上云(大正40‧27c)︰“非人难,皆谓八部鬼神变作人形,而来受具。”《四分律资持记》卷上释之云(大正40‧222c)︰“非人中,且示鬼神,须通四趣(天、修、鬼、狱)。”又,《比丘六物图私抄》卷下谓,戒律所说人趣、非人趣、畜生趣三趣中,“非人趣”指天、修罗、地狱、饿鬼四趣。即总称除人外的其余五趣的有情。但在《法华》等诸经论,则相对于天龙夜叉,而别举非人,而谓由鬼神等变化成人形的有情为非人。
  [参考资料] 《四分律》卷三十五;《五分律》卷十七;《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三;《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七、卷四十;《续日本后纪》卷十二;《观经玄义分传通记》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