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颠倒(梵viparyāsaḥ)
谓违背常道、不顺应正理。《法华经》卷五云(大正9‧43a)︰“此子可愍,为毒所中,心皆颠倒。”又云(大正9‧43c)︰“为凡夫颠倒,实在而言灭。”又,不契当事理真相之误谬见解,亦称颠倒。颠倒之见,略称为“倒见”或“倒”,用于指称妄想、虚妄,《往生论注》卷上云(大正40‧826b)︰“颠倒善果,能坏梵行。”(大正40‧827c)“所谓凡夫人天诸善,人天果报,若因、若果,皆是颠倒,皆是虚伪,是故名不实功德。”又云(大正40‧828a)︰“哀哉众生,缔此三界,颠倒不净。”
关于“颠倒”的种类,诸经论分之为二颠倒、三颠倒、四颠倒、七颠倒、八颠倒、十颠倒、十二颠倒等,兹略述如下︰
(1)二颠倒︰指“众生颠倒”与“世界颠倒”。语出《大佛顶首楞严经》卷七。{1}众生颠倒,谓众生不明自性,逐妄迷真,随顺妄惑而造妄业。由此妄业展转相生,轮转三界,不能返妄归真。{2}世界颠倒,“世”者,以三世迁流为义,即指时间;“界”者,以四方分位为义,即指空间;涵盖此时间、空间者,名为世界。众生迷失真性,而念念迁流,住妄境界,起诸倒见,即名世界颠倒。
(2)三颠倒︰即想颠倒、心颠倒、见颠倒。语出《阴持入经》卷上、《大集法门经》卷下、《七处三观经》《大品般若经》卷十一、南本《涅槃经》卷二等。诸家释此三倒义,所说不同,今依毗婆阇婆提(分别说部)所说,谓心与心所法,“体”虽同时,“用”有先后,故分想、心、见三种。先起想倒,次生心倒、见倒。即初起微想,于无常法思之为常,名为想倒。次重起心,缘前所想,取着定有,名为心倒。后见成就,于所取中,执见分明,说为见倒。
(3)四颠倒︰即“执无常为常、执苦为乐、执不净为净、执无我为我”等四颠倒,通常略称为常、乐、我、净四倒。广出于各宗经论。今依《俱舍论》之说,谓边见中唯取常见,名为常倒;见取见中计取乐净,名为乐倒、净倒;有身见中唯取我见,名为我倒。此四倒有时节、相、处所之别。即︰常倒是将无常之时计为常,故为时节而立;我倒是将无我计为我,故由相而立;净、乐倒是将不净处与苦处计为净与乐,故由处所而立。
(4)七颠倒︰即合并前述之三颠倒与四颠倒。语出《瑜伽师地论》卷八等。
(5)八颠倒︰即前述四颠倒及其反面之“计常为无常、计乐为苦、计我为无我、计净为不净”等四颠倒之合称。前四倒系因迷于生死有为之法,故名“有为倒”,后四倒系因迷于涅槃无为之法,故名“无为倒”。或谓前四倒是将有为无常生灭之法,转计为“无为常住”,故从“所计”而言,是为“无为倒”,后四倒亦从其“所计”而称为“有为倒”。即前者为凡夫、外道“妄执世间有为法”之转倒;后者是声闻、缘觉二乘不得大乘之知见,而“转倒无为涅槃之四德”之谬见。
(6)十颠倒︰即常、乐、我、净四颠倒,加上贪、瞋、痴、过去因、未来果、现在因果等六颠倒。语出圆测之《仁王经疏》卷下。
(7)十二颠倒︰《大集法门经》卷上谓四颠倒又个别具有想、心、见等三颠倒,故总为十二颠倒。
[参考资料] 《大毗婆沙论》卷一0四;旧译《华严经》卷十;《慧琳音义》卷十五;《大乘义章》卷五(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