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香炉
焚香之器具。与花瓶、烛台一齐供养于佛前。三具足之一,比丘十八物之一。其材质多为金属、□石、磁、陶、紫檀等,形状多样化,大致可分为四类,即(1)置于桌上的置香炉,如博山形、火舍形、金山寺形、蛸足形、鼎形、三足形、香印盘形等。(2)持于手上的柄香炉,如莲华形、狮子镇形、鹊尾形等。(3)坐禅时所用的钓香炉。(4)灌顶时,受者跨越而以净身之象炉。
《金光明经》卷二〈四天王品〉云(大正16‧342c)︰
“世尊,是诸人王于说法者,所坐之处,为我等故,烧种种香,供养是经,是妙香气,于一念顷,即至我等诸天宫殿。(中略)佛告四王,是香盖光明,非但至汝四王宫殿;何以故?是诸人王,手擎香炉,供养经时,其香遍布。”
古时,于佛前行礼拜供养之时,手擎香炉;后世之柄香炉,即袭此遗风而来。在新疆地方,所发现之佛教遗迹,其中之壁画,可推定为唐朝佛画,图中亦有手持香炉,长跪礼拜者。而此香炉下部,附有稍高之台座。
又,火舍也是香炉之一种,为密教用具之一。后世并谓为佛前四具足之一。柄香炉,一称手炉,北宋‧开宝八年所题记之佛画(敦煌发掘)绘有此香炉。
[参考资料] 《释氏六帖》卷二十二;《古今图书集成》〈考工典〉卷二三六;《诸寺缘起集》;《兴福寺流记》;《法隆寺记补忘集》;《佛像图汇》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