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黑绳地狱(梵Kāla-sūtra,巴Kāḷa-sūtta,藏Thig-nag)
八热地狱的第二处。位于等活地狱之下,众合地狱之上,又称黑耳地狱、黑地狱。乃造杀生、偷盗等罪业者所堕之处。
据《长阿含经》卷十九所载,此地狱纵广各五百由旬,周匝有十六小地狱围绕。若罪人堕此处,则遭狱卒所捉,卧于热铁上,以热铁绳纵横划之。随绳痕或以热铁斧截切,或锯解,或刀屠,血肉散乱成千百段。又,左右有大铁山,山上各建铁幢,幢头张铁绳,罪人被驱至铁绳上,随令堕热镬中烹煮。苦毒辛酸,不可称计。
[参考资料] 《大楼炭经》卷二;《起世经》卷三;《起世因本经》卷二;《正法念处经》卷六;《大智度论》卷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