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法数云:‘十八界,界即界分,谓众生心色俱迷者故。大圣教门,开色为十界,开心为八界,令其观此色心二法,皆从虚妄因缘而生,起惑造业,轮转生死。若达此妄源,无有实体,绝名离相,则不为惑染所迷也。
一、眼界谓能见之根,名为眼界。
二、耳界谓能闻之根,名为耳界。
三、鼻界谓能嗅之根,名为鼻界。
四、舌界谓能尝味之根,名为舌界。
五、身界谓能觉触之根,名为身界。
六、意界谓能知法之根,名为意界。
七、色界谓眼所见一切色境,名为色界。
八、声界谓耳所闻一切音声,名为声界。
九、香界谓鼻所嗅一切香气,名为香界。
十、味界谓舌所尝一切诸味,名为味界。
十一、触界触即触着,谓身所觉冷暖细滑等触名为触界。
十二、法界谓意所知一切诸法,名为法界。
十三、眼识界谓识依眼根而能见色,名眼识界。
十四、耳识界谓识依耳根能闻诸声,名耳识界。
十五、鼻识界谓识依鼻根能嗅诸香,名鼻识界。
十六、舌识界谓识依舌根能尝诸味,名舌识界。
十七、身识界谓识依身根能觉诸触,名身识界。
十八、意识界谓识依意根而能分别一切法相,名意识界。
如论云:复有十八界,谓眼界、色界、眼识界、耳界、声界、耳识界、鼻界、香界、鼻识界、舌界、味界、舌识界、身界、触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
一、眼等诸界及色等诸界,如处中说。
二、六识界者,谓依眼等,缘色等境,了别为性。
三、言意界者,谓即彼识无间灭等,为欲显示第六意识及广建立十八界故。
问:‘以何义故,说名为界?’答:‘以能任持无作用性自相义故,说名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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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次此十八界:
一、几有色谓十界一少分即色蕴自性。
二、几无色谓所余界。
三、几有见谓一色界。
四、几无见谓所余界。
五、几有对谓十色界,若彼于此有所碍故。
六、几无对谓所余界。
七、几有漏谓十五界及后三少分,谓于是处烦恼起故,现所行处故。
八、几无漏谓后三少分。
九、几欲界系谓一切。
十、几色界系谓十四,除香味及鼻舌识。
十一、几无色界系谓后三。
十二、几不系谓即彼无漏。
十三、几蕴所摄谓除无为。
十四、几取蕴所摄谓有漏。
十五、几善几不善几无记谓十通三性(七心界色声及法界一分),八无记性。
十六、几是内谓十二,除色声香味触及法界。
十七、几是外谓所余六。
十八、几有缘谓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法性。
十九、几无缘谓余十及法界少分。
二十、几有分别谓意识界意界及法界少分。
二十一、几有执受谓五内界及四界少分,谓色香味触。
二十二、几非执受谓余九及四少分。
二十三、几同分谓五内有色界,与彼自识等境界故。
二十四、几彼同分谓彼自识空时与自类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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