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为,即是生灭。法若生灭,应是有为。与此相违,是无为法。是故知一切法相,应知生灭。生灭之相,所谓四相。前文已说,兹再叙之。
一、生相续初名生本无今有生
二、住住异前后别相续随转住
三、异中随转名住前后别住异
四、灭灭谓终尽住相续断名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