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次第统编】

蕴处界三科相摄


如论云:

一、色蕴即十处十界及法处法界一分。

二、识蕴即意处及七心界。

三、余三蕴及色蕴一分,并诸无为,即法处法界。

(五蕴)(十二入)(十八界)

┌眼┐┌眼

│耳││耳

色─色───┬→┤鼻├─────┤鼻

││舌││舌

↓└身┘└身

┌│→─意───┬───意

┌受┐↑│┌色┐↓┌色

│想││││声│││声

名┤├┐│├→┤香├─→↓→─┤香

│行┘│↑││味│││味

└识→↓┘↓└触┘│└触

无为─┴→┴→─法──→↓→──法

│┌眼识

││耳识

└──┤鼻识

│舌识

│身识

└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