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san1 fen1 ke1 jing1]
注释经典时,区分三个部分而设科段。(1)序分。讲说一经因缘、由来的部分。即序论。(2)正宗分。构成一经的主要部分。即本论。(3)流通分。讲说灭后流布的部分。即结论。据称此说是始自前秦的道安。另于第一卷(大正第二十六卷第二九一页),说有“教起因缘分、圣教所说分、依教奉行分”的三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