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哲学大词典(日莲)】

不可说


读音:[bu4 ke3 shuo1]

“可说”的相对词。谓实相真如之理只可证得而不能用言语说明之意。第二十一卷说有六句不可说:“善男子!不生生不可说,生生亦不可说,生不生亦不可说,不生不生亦不可说,生亦不可说,不生亦不可说,有因缘故,亦可得说”(大正第十二卷第四九○页)。天台大师将其中的前四不可说,配于化法四教的不可说,即:(1)生生不可说(藏教)。诸法因缘与依因缘所生的诸法皆是实有,称为生生。(2)生不生不可说(通教)。讲说能生(因缘)与所生(诸法)的当体即空,称为生不生。(3)不生生不可说(别教)。讲说从不生真如的一理而生十界差别之事,称为不生生。(4)不生不生不可说(圆教)。讲说真如之理与十界差别是一体不二者,称为不生不生。又依第一卷(同第三十九卷第一三页)所述,不可说有当分与跨节二意。当分不可说是藏通别圆的四教在各自的当分,论述不说。跨节不可说是特指圆妙之理,并非以生生等四种言语即能表达的妙理。如此,理虽不可说,若有四悉檀因缘则可以说。天台大师、日本传教大师与日莲大圣人认为四十余年的诸经皆是未说佛果内证的方便经教,而以为已说佛内证之智的果分自说经,称为“因分可说、果分不可说”。御书总勘文抄(第五九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