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ren2 xing4 xin1 li3 xue2]
humanistic psychology的译名。在美国的临床心理学上,是与精神分析和行为理论对立的第三势力,从一九六○年代起形成一个学派。不同于以往心理学的追求合乎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客观法则(发育理论),而是扩大主观经验,着重于发掘生存的意义及价值。该学派的理论支柱是罗吉斯(Carl Ransom Rogers,一九○二年~一九八七年)的人格理论(自我理论)。罗吉斯认为,人最基本的动因是自我实现的需求,当它在人际关系上由于遭到疏离而受阻时,结果便导致种种心理不适应的现象。因此提倡来谈者中心疗法,主张对治疗者而言,重要的是无条件地包容、尊重患者,而患者倘能感受这点,自己本身便可朝着自我实现的方向展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