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哲学大词典(日莲)】

前判


读音:[qian2 pan4]

“判”有:(1)区别、(2)分离、(3)裁断之意。前判是“后判”的相对词,判别某一体系时,将其内容大别为前说与后说,指其相当于前说者。以释尊一代的经教而言,四十余年的方便教是前判(先判),为后判。又以来说,前十四品是前判,后十四品为后判。前后二判互相矛盾时,则取后判之说。此外,又用于先前的裁判、判决之意。御书开目抄(第二一七页)概论法门事(第一三一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