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hua4 yong4 yuan2 man3]
谓具备教化众生的力用而不欠缺。中,说有“莲”字具备十八圆满的果德,此相当于其第三。同日记有云:“化用圆满。谓心性之本理,有诸法之因分,由此因分具化他之用,故名莲”(传第五卷第一三○页)。于众生的心性上是作为本然之理,指于一切诸法中已具备佛因的修行面(因分);于佛道修行上,必伴随化他的力用,故指众生的内面圆满具足一切的化用。御书十八圆满抄(第一四三三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