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hou4 pan4]
“先判”(前判)的相对词。判别某一体系时,将其内容大别为前说与后说,指其相当于后说者。以释尊一代的经教而言,四十余年的方便教是先判(前判),为后判。又以来说,前十四品是先判,后十四品为后判。先后二判互相矛盾时,则取后判之说。御书开目抄(第二一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