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si4 yuan2]
诸法生起的四种原因。说于第三十二卷(大正第二十五卷第二九六页)、第七卷(同第三十一卷第四○~四一页)等。(1)因缘。产生果的直接原因。指狭义的因。相当于小乘教所说六因(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异熟因)之中,能作因除外的其它五因。(2)次第缘(等无间缘)。前念成为后念生起的原因。(3)缘缘(所缘缘)。所缘(外境)成为心念生起的缘。(4)增上缘。一切法成为一法(果)的缘。与“能作因”同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