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jing4 fa3 shen1]
作为对境的法身。亦称理法身。“智法身”的相对词。境是对境或对象物之意。谓认识作用所向的对境。法身是法、报、应的三身之一,谓以究极的真理、或真理为身体。以法身而言,认识真理的侧面称智法身,作为认识对境的侧面称为境法身,又、境法身是被认识的真理本身,故亦称理法身。六卷抄当流行事抄(第二四三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