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哲学大词典(日莲)】

死身弘法


读音:[si3 shen1 hong2 fa3]

出自章安大师的。表示教法流布的精神,谓拚此身命以弘法。引用第十二卷之文(大正第三十八卷第一一四页)云:“汝诚是为后世畏者,须是轻身重法。是以,章安大师云:『宁丧身命,不匿教者。身轻法重,死身弘法』。此文之意,宁可丧失身命,亦不隐匿正法。其故,身轻法重,纵为杀身,亦当弘法”(第五一八页)。又与劝持品第十三所云:“不惜身命”(法第四三八页)、“我不爱身命”(同第四四六页),及如来寿量品第十六所示:“不自惜身命”(同第五一八页)同义。然而,死身弘法并非轻弃生命之意,而是表示为流布根源之法的妙法,而使用、燃烧生命,这才是人生最尊贵无比的态度。御书致秋元书(第一一二○页)致乙女函(第一二七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