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哲学大词典(日莲)】

致六郎恒长函


读音:[zhi4 liu4 lang2 heng2 chang2 han2]

一二六四年(日本文永元年)九月,日莲大圣人四十三岁时,在安房(今之千叶县)写给波木井实长(恒长可能是实长的误字)的书信。又称。破折念佛的一部书。约于人法二面,阐明念佛无间之义。对法然(一一三三年~一二一二年)的所述“舍闭阁抛”之义,引上卷的“唯除五逆、诽谤正法”(大正第十二卷第二六八页)一文,予以破折,再以说法品第二的“四十余年,未显真实”(法第三一页)一文,破折净土三部经。最后教示,末法当今须奉为本尊的佛并非阿弥陀佛,而是教主释尊。有关其述作年代,一说是一二六九年(文永六年),又称六郎恒长是波木井实长的长子。御书致六郎恒长函(第一四四○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