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fu4 tan2 yue4 mou3 shu1]
推断为一二七八年(日本弘安元年)四月,日莲大圣人五十七岁时,在身延述作的书信。关于述作年代又有异说,亦有授与四条金吾之说等。亲笔存于中山法华经寺。据说,信中有部分欠缺。明示大圣人作为法华经行者而遇难是佛法的道理,其次述及信仰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并指导:“须思奉公即是法华经之修行”(第一三五四页)。御书覆檀越某书(第一三五四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