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林象器笺】
点对
《敕修清规?寮舍交割什物》云:“数日前,副寺带行者赉簿到各寮,预先点对分晓。”
忠曰:“总簿所记,与寮舍所有物,对校点捡有无也。”总簿,详〈交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