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论云:秦言火,或翻火首。法华疏云:外国唤火为树提尸弃。此王本修火定,破欲界惑,从德立名。又云:经标梵王,复举尸弃,似如两人。依大论正以尸弃为王,今举位显名,恐目一人耳。肇曰:尸弃,梵王名,秦言顶髻。
亦名式弃。大论翻火。依佛名,经过三十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