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藏第 17 册 No. 0785 得道梯橙锡杖经
No. 785
得道梯橙锡杖经
失译人名今附东晋录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汝等皆应受持锡杖。所以者何?过去诸佛执持锡杖,未来诸佛执持锡杖,现在诸佛亦执是杖。如我今日成佛世尊,亦执如是应持之杖。过去、未来、现在诸佛,教诸弟子亦执锡杖。是以我今成佛世尊,如诸佛法,以教于汝。汝等今当受持锡杖。所以者何?是锡杖者,名为智杖,亦名德杖。彰显圣智,故名智杖;行功德本,故曰德杖。如是杖者,圣人之表式、贤士之明记、趣道法之正幢、建念义之志,是故汝等咸持如法。”
尔时尊者迦叶从坐而起,整衣服偏袒右肩,合掌䠒跪而白佛言:“世尊!云何名锡杖?云何而受持?唯然世尊!愿敷演说,我等奉行。”
佛告迦叶:“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所言锡杖者,锡者轻也。依倚是杖,得除烦恼,出于三界,故曰轻也。锡者明也。持杖之人,得智慧明,故曰明也。锡言不回。持是杖者,能出三有,不复染着,故曰不回。锡言惺也。持是杖者,惺?苦、空、三界结使,明了四谛、十二缘起,故曰惺也。锡言不慢。持是杖者,除断慢业,故曰不慢。锡者言疏。持此杖者,与五欲疏,断贪爱结,散坏诸阴,远离五盖,志趣涅槃,疏有为业,故曰疏也。锡言采取,持是杖者,采取诸佛戒、定、慧宝,获得解脱,故曰采取。锡者成也。持是杖者,成就诸佛法藏,如说修行,不令缺减,悉具成就,故曰成也。”
佛告迦叶:“如是锡字,其义广多,不可具陈,汝今且当如是受持。”
迦叶白佛言:“世尊!是锡杖者,其义如是,云何智杖,乃至建念义之志?唯然世尊!愿为敷演。”
佛言:“是锡杖者,为修智士,广修多闻,解世出世,分别善恶,有为无为,有漏无漏,了智无碍,智慧成就,故曰智杖。
“为持禁戒、忍辱、禅定、一心不乱、常修福业、无时懈怠,如救头然,故曰德杖。
“摄持是杖,如斯之人,内具十六行(谓四谛:苦、集、灭、道。四等:慈、悲、喜、舍。四禅: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四无色定:空处、识处、不用处、非想非非想处),复具三十七行(谓:三十七助道法)。于是法中,了了分别,自身作证,不随音声;于是法中,而自遨戏,入空、无相、无愿解脱门,自在无难,名之为圣。内有是德,外执锡杖,表式此人,必有圣德。戒定忍慧,三明六通,及八解脱,皆悉具有,以记此人,望表生敬,故曰圣人之表式也。
“贤士之明记者:内有智性,故曰贤士。明记此人内有智性,习功德本,于法增进,善心成办,故曰贤士明记。
“此人不久之间,智慧成就,入无为处,寂然宴静,涅槃安乐,第一义道,故曰趣道之法幢。
“建念义之志者,是杖有三鬲。见三鬲重,则念三涂苦恼,则修戒、定、慧;念三灾老病死,则除三毒贪、瞋、痴;念三界之无常,则信重于三宝、除三恶、断三漏、净三业,欲具三明、入三解脱、得三念处、通三达智,故立三鬲,以相重也。
“复有四钴者,用断四生、念四谛、修四等、入四禅、净四空、明四念处、坚四正勤、得四神足,故立四楞。
“通中鬲五,用断五道苦恼轮回,修五根、具五力、除五盖、散五阴,得五分法身,故立五也。
“十二环者,用念十二因缘,通达无碍,修行十二门禅,令心无患。
“三重四楞合数成七,以念如来七觉意法,成就七圣财。
“通鬲钻八,用念八正道,得八解脱,除灭八难,故用八也。略说锡杖其义如是!汝当善持。”
迦叶白佛:“如是世尊!如圣法教。”
尔时迦叶复白佛言:“世尊!三世诸佛法同是也?”佛言:“有杖是同,若用不同,或有四钴;或有二钴,环数无别;但我今日四钴十二环,用是之教。二钴者,迦叶如来之所制立,令诸众生记念二谛(世谛、第一义谛),以立其义。”
尔时世尊!说此法已,尊者迦叶、千二百众及诸大会!皆悉欢喜,顶戴奉行。◎
◎凡体法,上台法天,下台法地,四支法四天王;十二环法十二因缘,包含天地人天上下,无不斯尽。凡发慈,广生万行,物不准此,已起善本。
持此杖法,赍天挟地,着左胁下,以小指句之;使两头平正,不令高下;鸣则常鸣,不令声绝;其声均细调和,恒使若初;若初无声,讫一行处不令有声;若初有声,讫一行处常令有声;亦使粗细一等,不得或粗或细;僧置左足、尼置右足;不得着地;若檀越不出,近至三家,远满七家,若不得,更不容多过,若过非行者法。若限内得食,持杖悬之树上,勿令着地;若无树着地,就地平处一,不令倾侧。眠时安杖与身相顺,置之床后,正与身齐,不令前却。持行路、止息时,头常向日,勿令倒逆违背。持此杖即持佛身,万行尽在其中,谓持天挟地。
并观十二因缘,为护身一切。如其倾侧,一切万物皆亦倾侧;如其平正,一切含生皆令安隐无为。若下台着地之时,令三涂众生苦剧逾增;若不着地,令三涂众生因之得拔。如其颠倒,则逆世界,亦令行者其心迷乱;若能顺持,彼此俱利。若如是持,具现得威仪出入护助,后得获果,速成正觉。
◎持锡杖威仪法,有二十五事。持锡杖十事法:一者、为地有虫故。二者、为年朽老故。三者、为分越故。四者、不得手持而前却。五者、不得担杖着肩上。六者、不得横着肩上手垂两头。七者、出入见佛像,不听有声。八者、杖不得入众。九者、不得妄持至舍后。十者、杖过中不出。
复有五事。一者、远请行宿过中得出。二者、至病瘦家过中得出。三者、送过世者过中得出。四者、外道请者过中得出。五者、不得将杖指人画地作字。
复有五事。一者、三师俱出不得持杖自随。二者、四人共行除上座不得普持。三者、到檀越门好正威仪。四者、入檀越门三抖擞三反,不出,从至余家。五者、檀越出应持杖着左肘中央。
复有五事。一者、杖恒在己房中不得离身。二者、不听下头着地。三者、不听杖许生衣。四者、日日须好磨拭。五者、杖欲出时当从沙弥边受,若无沙弥白衣亦得。
锡杖四钴应四谛, 环应十二因缘,
中召明中道义。 上头应须弥顶,
第二应须弥山, 中央木应于空,
下错应须弥根。
沙门之法,解空得道,执此惺?世间一切众生。诸比丘等!至心奉行。
得道梯橙锡杖经
◎又持锡杖法(依天竺藏经重出,使后人看阅,知其源流也)
锡杖有二十五事威仪。持锡杖有二十五事者:一者、为蛇虫故。二者、为年老故。三者、为分卫故。四者、为出入见佛像不得使头有声。五者、不得持杖入众。六者、中后不得复杖出。七者、不得担着肩上以手悬两头。八者、不得横着膝上以悬两头。九者、不得手掉前后。十者、不得持至舍后。十一者、不得复持在三师前后,已杖出不得复杖随。十二者、若四人俱行,一人已持,不得复持随。十三者、若至檀越家,不得舍杖离身。十四者、至人门户时,当三抖擞,不出,应当更至余家。十五者、主人出,应当杖着左肘挟之。十六者、若至室中,不得使着地。十七者、当持自近卧床。十八者、当数取拭之。十九者、不使头有生。二十者、欲行当从沙弥若白衣受。二十一者、至病人家宿应得暮杖。二十二者、欲远送过去者,应得暮杖。二十三者、远请行宿应得暮杖。二十四者、远迎来者应得暮杖。二十五者、常当自近,不得指人若画地作字。
持锡杖法
0785 17.P0724 得道梯橙锡杖经(1卷)〖失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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