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藏第 24 册 No. 1461 律二十二明了论
No. 1461
律二十二明了论一卷
正量部弗陀多罗多法师造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如本二十二明了论,能分别解释律所立名。我今当说。
偈曰:毗尼毗昙文所显,与戒及护相应人。
释曰:由对治上心惑,应说诸护数量。三界上心惑有二百九十四,是彼所起非护亦有二百九十四。为对治彼,有善及无覆无记诸护,合有五百八十八,是人与此对治护相应。复有别释:欲界上心惑有一百三十七,从此随一上心惑,能染污眼根地,于第四心及初至心,此眼根不护有一百三十七。如眼根,耳根亦尔,鼻舌身根不护各有二十五。如眼耳根,意根不护亦尔,有一百三十七。为对治彼应知,二品护合有九百七十二。色界上心惑有八十六,从此随一上心惑,能染污眼根地,所生不护有八十六。为对治彼二品,护各有八十六。耳根意根不护、二护亦尔。色界身根不护有十四,能对治彼二品护各有十四。无色界上心惑有七十一,从此随一上心惑能染污心地,所生不护有七十一。为对治此二品护各有七十一。三界护合有一千六百五十八,是人与此对治护明相应。
偈曰:诸佛所赞修三学,不看他面我当说。
释曰:若人与如此等护相应,此人能欢喜如来;由二功德相应故,是故诸佛赞叹此人。修三学者,于诸佛正法,正学有三,谓依戒学、依心学、依慧学。此三学生起位在忍名相、世第一、见地、修地中。或依三业道立三学、或依道分立三学、或依三藏立三学、或依三法身立三学。由此义,是人于名句字义及正行,心明了无疑,是故自在不系属他,故说不看他面。略释如此。因前所说护,约正业、正语、正命更释此人功德。
偈曰:明八戒护九十六,分别差别义相应。
释曰:云何八?明了戒约道三分,分别为九十六。戒本有二种,谓身业、口业。云何分别此为八?此中身业有四种:一离杀生、二离偷盗、三离邪淫、四离非摄。口业有四种:一离妄语、二离破语、三离恶语、四离非应语。此八种业,由身、由口、由心。若自受有二十四;若教他受亦有二十四;若见他受行生随喜心,亦有二十四;若自行先所受,亦有二十四。此四二十四,合成九十六。复次身四种邪业,若由无瞋无痴善根所离成八,说名正业。口四种邪业,若由无瞋无痴所离成八,说名正语。身口八邪业,若由无贪所离成八,说名正命。若自受、令他受、见他受行生随喜、自行先所受,各二十四。约圣道分判此八,明了戒合九十六,是人与如此等戒相应。
偈曰:倍二十一千福河,流善法水洗除污。
释曰:云何倍二十一千福河?成四万二千福河。律中如来所立戒有四百二十:于婆薮斗律有二百戒,于优波提舍律有一百二十一戒,于比丘尼律有九十九戒。此四百二十戒中,随一一戒各能生摄僧等十种功德,一一功德能生十种正法,谓信等五根、无贪等三善根及身口二护,合成四万二千福河。由此福河,恒能洗浣破戒垢污。余义在波罗提木叉论中应知。
偈曰:解戒五相九毗尼。
释曰:如诸佛所立戒,于一一戒中应了别五相:一缘起、二起缘起人、三立戒、四分别所立戒、五决判是非。此中初波罗夷缘起者,于鞞舍离国,由饥饿难事为缘起。起缘起人者,是须陈那比丘。立戒者,若比丘共余比丘,于学处至得同命,未舍戒不显自身羸弱,更行淫欲法,乃至于雌畜生,犯波罗夷无共住。分别所立戒者,此中何者为比丘性?谓依圆得至得,乃至由犯此罪不得共住。决判是非者,此中比丘于三处犯波罗夷,乃至说戒究竟。于一一戒应知皆有五相,若人能如理了别此五相义,此人必定能解九毗尼义。何者为九?一、比丘毗尼;二、比丘尼毗尼;三、二部毗尼;四、罪毗尼;五、惑毗尼;六、有愿毗尼;七、无愿毗尼;八、一处毗尼;九、一切处毗尼。比丘毗尼者,如故意出不净,如此等相罪,但属比丘毗尼。比丘尼毗尼者,如独行,如此等相罪,但属比丘尼毗尼。二部毗尼者,是二部所学处。如初波罗夷,如此等相罪,属二部毗尼。罪毗尼者,八缘起所生诸罪,如法对治除灭。惑毗尼者,三界五部或九永断智及灭。有愿毗尼者,是十种学处。无愿毗尼者,是正羯磨竟时,四万二千学处并起。一处毗尼者,如受戒洗浴等事。一切处毗尼者,谓一切时应共学处。若人能如理了别此九毗尼义,此人必定能解五部等义。
偈曰:解罪五部八缘起。
释曰:律中说罪有五部:第一波罗夷部,有十六罪。第二僧伽胝施沙部,有五十二罪。第三波罗逸(羊逆反)尼柯部,有三百六十罪。第四波胝提舍尼部,有十二罪。非四部所摄,所余诸罪共学对及婆薮斗律所说罪,一切皆是第五独柯多部摄。若人能如理了别五部罪,此人必定能解八缘起所生罪。罪生起因有八种:一、有罪从身生不从口意生,如不闭户共非大戒眠等。二、有从口生不从身意生,如善心为女人说法过五六语等。三、有从意生不从身口生。如心地诸罪。四、有从身口生不从意生,如善心为男女行淫使等。五、有从身意生不从口生,如故心出不净等。六、有从口意生不从身生,如染污心对女人说显示淫欲语等。七、有从身口意生,如有染污心为男女行淫使等。八、有不从身口意生,如先对人说大妾语,彼人不解。此人已对治三方便,后时彼人若追解其语,此人即得波罗夷罪。若人能如理了别八缘起所生罪义,此人必定能解七罪聚等义。
偈曰:解七罪聚五布萨。
释曰:律中说罪聚有七:一、波罗夷聚,谓四波罗夷。二、僧伽胝施沙聚,谓十三僧伽胝施沙。三、偷兰遮耶聚,谓一切三聚不具分所生偷兰遮耶。四、尼萨耆波罗逸尼柯聚,谓三十尼萨耆波罗逸尼柯。五、波罗逸尼柯聚,谓九十波罗逸尼柯。六、波胝提舍尼聚,谓四波胝提舍尼。七、非六聚所摄罪及六聚不具分所生罪及学对,如此一切入过毗尼聚摄。若人能如理了别七罪聚义,此人必定能解诵波罗提木叉布沙他。布沙他时说波罗提木叉有五种:一、诵波罗提木叉缘起;二、诵至四波罗夷;三、诵至十三僧伽胝施沙;四、诵至二不定法;五、广诵乃至戒尽。若人如理能了别五布沙他义,此人必定能解四失四得义。
偈曰:解四种失及四得。
释曰:于佛正法中有四种失:一戒失、二行失、三见失、四命失。此四失胜相云何?是破戒处破戒人,于佛正法中为修见谛行,是人不可拔济。譬如树叶已萎黄不得久住。是名戒失行见命失相,应知亦尔。四得者,谓戒行见命极清净。彼清净以五根为体,能感三根,是彼极清净如前所说。如此等处,若人能如理了别,此人于律则明了,不看他面。
偈曰:能善简择罪三角。
释曰:此二或名三角、或名三道。此二是二不定,名诸罪三角。三道故不定者,于此中诸罪不定。譬如不定聚能通一切罪中,故说不定。譬如第四定,是不定诸罪因故,故名不定。何以故?一切罪部聚,说缘起所生,于中皆具足。有余师说:此二不定似律本义,律余文句皆为释此。若人于二不定中能摄应律义,从此二所生罪于律中能显,是名能善简择罪三角。若人能如理了别罪三角义,此人必定能解想真实义。
偈曰:解想真实立学处。
释曰:律中说学处有二种:一想学处、二真实学处,复有想真实学处。此中若人犯一戒,观察彼意后,方分别此罪从想生起、此罪从真实生起、此罪从二生起。此中如于初波罗夷,有想、有真实,若人至痴狂法故不觉触、或由正思惟,不啖触味。于非道起道想、于道起非道想,啖触味。此中约想判罪。于女男、黄门人、非人畜生、下门女根及口中,起颠倒想。此中约真实判罪。由此道理,于二判罪亦尔。于我所立波罗提木叉论中,从一切学处,想罪及真实罪悉摄显在此义中,为离繁文是故略说。
偈曰:自性立制所有戒,如理分别能解说。
释曰:是前所说想罪、真实罪。由此罪门,佛所立学处有三种:一、性罪;二、制罪;三、二罪。此中性罪者,若是身口意恶业所摄,或由随惑及惑等流故犯,复于此过犯中故意所摄,有染污业增长,与此俱有罪相续流,是名性罪。异此三因所犯,或由不了别戒、或由失念、或由不故意过犯,此中若无惑及惑等流,又无念念增长,是名制罪。若具二相,是名制性二罪。若人能如理了别此学处义,此人于律则明了,不看他面。
偈曰:了别二部所作业。
释曰:律中说羯磨有三种:一、唯比丘羯磨非比丘尼;二、唯比丘尼羯磨非比丘;三、二部共羯磨。一切处与大戒羯磨,唯是比丘羯磨。和合许受大戒羯磨,唯是比丘尼羯磨。宿住摩捺(乃达反)多、阿悔也那等羯磨,所有余白四等羯磨,于自部他部,是比丘羯磨。此等羯磨,若比丘尼于自部作亦得成。若人能如理了别此三羯磨义,此人必定能解破僧因缘等义。
偈曰:解破非破类及时。
释曰:律中佛说有十四能破僧和合因缘,如律所说次第。此中非法者,五邪道分;法者,五正道分。非毗尼者,三邪道分;毗尼者,三正道分。罪者,违如来所立制;非罪者,随顺如来所立制。重者有二种:一由罪、二由制。轻亦尔。各各学处应知轻重。有残者,僧伽胝施沙等。无残者,四波罗夷。不可治者,四波罗夷、十三中随一,若已犯二边,不可知僧所立最恶灭诤羯磨,如此等。翻此名可治。粗者,有二种:有由犯意、有由罪。翻此名非粗。非如来说、非如来教,彼说是如来说、是如来教;是如来说、是如来教,彼说非如来说、非如来教;是如来所作及所习,彼说非如来所作及所习;非如来所作及所习,彼说是如来所作及所习。如此等十四能破因缘,律中十四、阿毗达磨中十四,广说在律中及阿毗达磨中应知,异此名非破因缘。时者,有二种:一问难时、二僧和合时。
偈曰:解小随小非小戒。
释曰:佛世尊立戒有三品:一小戒、二随小戒、三非小戒。小戒者,僧伽胝施沙等;随小戒者,是彼不具分罪;非小戒者,四波罗夷。复次小戒者,诸戒中自性罪;随小戒者,诸戒中所有制罪;非小戒者,四波罗夷等。
偈曰:了别入家正行方。
释曰:家者,依世间所立,人民聚名家。若比丘有因缘欲入家,先简择此事后方得入,谓白同戒、观察正行,律中威仪,结腰绳、结僧伽胝纽。佛所立入聚落戒,皆应观察。为行于死人处观过失、为和合僧、为不相破、为受依止、为简择言说、为有食请,如此等事必定应忆持。此中天庙、店肆、淫女处、出家女外道等处、应观察远离。
偈曰:善解从罪三上起。
释曰:律中说,若堕犯罪处,有三种更上起法:一提舍那、二浅薄羯磨、三坏一切罪方法。约遮相续及生对治护,立三种上起。提舍那者,了别罪因及缘起体相过失等,已于可亲信人边如实显示、如理求受对治护。亲信人云:“汝见知罪不?”答:“见知。”“于未来莫更犯。”答:“善哉。”“汝必应更受持对治护。”答:“善哉。”是名提舍那。浅薄羯磨者,或自缘此罪起厌恶心,及起受对治护心,或于此罪不忆时数,或对人或对僧,如前具说,是名浅薄羯磨。坏一切罪方法者,正思惟简择无常因等境界,由此或得离欲、或得圣道果,是名坏一切罪方法。如阿毗达磨藏中广说应知。
偈曰:及三显示说罪方。
释曰:若人能如理了别三种上起法,此人必定能解三种显示说罪方。显示方者,自心不覆藏、于他说可解语。显示此罪,此有三处:一于大众所、二于可亲信人边、三由自心正思分别。如上起有三,显示亦有三。
偈曰:立戒缘起减长等,依文善能分别广。
释曰:律中由依缘起及制戒,有三差别,有制戒长依止、有等依止、有减依止;有依止长制戒、有等制戒、有减制戒。此义如律广说应知。
偈曰:罪及非罪佛所记,如律毗昙之所判,善解一一罪非罪。
释曰:律中判罪非罪,各有二种。罪二者,或有记、或无记。非罪亦尔,有记、无记。此人如理能解此二。复次由别义,应了别罪非罪。如阿毗达磨中说,由了别性、由界、由灭次第等差别,如文言罪为善恶无记、或恶或有覆无记、或自性无记?为欲界、色界、无色界摄?欲界摄,为有流、无流、有流,为心法、非心法?非心法,为与心相应、不相应?不相应,为随心、不随心?有随、不随。若观心生,生是随心,余非随心。与心俱起亦尔,为有色、无色、非色非无色?为有教、无教、或有教或无教?有缘缘、无缘缘?无缘缘,为业、非业?业,与业相应、不相应?不相应,随业。与业俱起亦尔,为先业果报、非先业果报?非先业果报,应修、不应修?不应修,应知、不应知?应知,可证、不可证?可证,可由智不可由身。可灭、不可灭?可灭,由见及修。如判罪,判非罪亦尔,由了别性、界、灭次第。
偈曰:及上起罪五种方。
释曰:五方者,如人犯僧伽胝施沙罪,求得出离。若人欲为彼作提舍那羯磨,此人必定应先忆持五种上起方法,后作羯磨。一观僧伽胝施沙罪相;二为简择人知藏罪不藏罪相;三观业聚学处,为简择四部等众;四观业相应学处,为行白四等羯磨;五观于十三僧伽胝施沙中一日夜等藏不藏,为显有藏无藏等、地立宿住摩捺多等。此中僧伽胝施沙罪相者,于故意出不净罪中根本相,若人已受大比丘戒、若如来已制此戒、若人不至痴法、若人有欲心求出不净,若方便已显,于男根边若不净已出、若惑热已息、若出触乐已生,此人则犯僧伽胝施沙罪。于余略说相亦如此应知。具相如波罗提木叉论说。覆藏相者,若人于僧伽胝施沙罪中,起僧伽胝施沙罪见,不欲从彼上起由,无发露心藏一夜,于此人此罪已被藏;若人不知不忆或疑惑,起非罪见,故藏此罪,不被藏羯磨聚。羯磨相应宿住等地,如律本文广说应知,此中为离繁文是故略说。
偈曰:善解弃舍四种类。
释曰:律中佛听许比丘四种弃舍:一由未作弃舍未作、二由未作弃舍已作、三由已作弃舍未作、四由已作弃舍已作。
偈曰:善解三衣六怜愍。
释曰:律中佛许六种不离三衣利益:一、僧和合同许羯磨所作,此有二种,一约迦絺那衣僧和合所作、二为行路人及有病人僧和合所作。二衣地所作,如布萨相应学处中说。三、不离所作,如于皮阇延多楼及剡浮提等所。四、垣墙所作,谓僧伽蓝摩及寺舍中如转车方便所显。五、约露地所作,如比丘行路四十九弓,所度处相对覆地,直身申臂斜衣各捉一角,若相及,许不离衣。六、住处时节所作,于安居学处中广说应知。复次小便等所逼事中,由他加行难所作,是名于三衣处怜愍。此义由转车戒中广说应知。
偈曰:分别律中四种罪。
释曰:律中说罪有四种,一切罪皆入此中摄:有罪由缘起同不由罪同;有罪由罪同不由缘起同;有罪由罪同亦由缘起同;有罪不由罪同亦不由缘起同。此义于罪缘起学处中广说应知。
偈曰:于六戒解四亲应。
释曰:于三十学处中有六学处,行二事方净:一时间次第、二罪间次第。谓过十日畜长衣、过十日畜长钵、举酥等、夏月浴衣、有难施衣、受非亲比丘尼施衣,此六有二种相应,谓物相应、罪相应。余二十四,但罪相应、无物相应。于中唯间罪不间物,先舍物后方显说灭罪。亲相应有四:一从母母亲相应;二从母父亲相应;三从父母亲相应;四从父父亲相应。若人于此处中明了,此人于律则明了。
偈曰:于七依他得圆德,释二圆德了别相。
释曰:律中说依他圆德有七种。比丘有四种圆德:一由善来比丘方得、二由受三归方得、三由略羯磨方得、四由广羯磨方得。比丘尼有三种圆德:一由善来比丘尼方得、二由遣使方得、三由广羯磨方得。独觉有量功德至得,诸佛世尊无量功德波罗蜜至得,合有九种圆德。
偈曰:善解五种不实语。
释曰:由境界故意差别。不实语有五种:一能生波罗夷罪、二能生僧伽胝施沙罪、三能生偷兰遮耶罪、四能生波罗逸尼柯罪、五能生独柯多罪。此五应依律判其自性。
偈曰:知法自性修习类。
释曰:法有二种:一自性法、二修习类法。自性法者,有法非加行所生,不能载出自界故,此一切定,是欲界法;色、无色界法若不能载出自界,亦是自性法。修习类法者,于色、无色界定非所啖味。或于无流法中,心与心相应诸法,于定道、五通道名想相想。世第一法有觉分心,与此心相应法。是所余相应法一分、戒一分、善根一分、诸护一分、加行一分、身轻安一分、无逼乐一分、修得天眼天耳诸境界一分、自在一分、解脱一分、出离一分、身通一分、一切智一分、非一切智一分,制入无想定灭心定涅槃至得,修得诸法老伴类至得。有余师说:相离一分、无失一分、定聚一分,名相出离弃舍涅槃至得。如此等名修习类法,所余皆名自性法。若人解自性法及修习类法,此人于律则明了,不看他面。
偈曰:能解四种受命缘。
释曰:律中说受摄饮食有四种:一、身受非心受。如律文,若比丘申钵,心缘别事受他施饮食,广说如本。二、有心受非身受。如律文,若人送饮食施此比丘,比丘心受,摄以属己,广说如本。三、有身心俱受。若比丘身心平等,欲得所施饮食。行施人至比丘边,度与比丘非所遮。四、非身心受。如律文,若比丘或以脚指、或以手指画地作界相。余人送饮食置界中,此即被受。余一切文句,从广道应知。
偈曰:能成就受五种分。
释曰:有五分能成就受摄饮食:一能受、二能令受、三物、四处所、五至边。此中能受者,具戒比丘住于自性,求得在此处。能令受者,除比丘及与学,余人非人畜生中,随一被教不被教。若有能解此义,谓此物我应施比丘。物者,有五种:一依时量、二依更量、三依七日量、四依一期量、五依大开量。此五摄一切物皆尽。处所者,地及水。至边者,有三种:一至身边、二至物边、三至器边。如制受食戒中广说应知。
偈曰:作残食法有十种,各各能解行彼方。
释曰:律中说残食有十种:一病人残、二非病人残、三等分残、四非等分残、五加行所作、六非加行所作、七遮食人所作、八非遮食人所作、九自所作、十使比丘所作。此义如广说当应知。若人能解此义,此人于律则明了。
偈曰:能解七种失受因。
释曰:佛法中物有二种,谓净、不净。失受摄因缘有七种:一决意弃舍、二他逼夺、三所变异、四度异性、五舍戒、六舍命、七正法灭没。决意弃舍者,若人不用此物,决意弃舍与他。他逼夺者,若异自同类人,为属己故逼夺。变异者,用圣通慧,变异别物令成别物。度异性者,转男成女。舍戒者,此物先是比丘受,后舍比丘戒,犹摄属己,此物失本受。舍命者,约一切退失故说失受,由一切灭失故受亦失。正法灭没者,是时中若无一人生在剡浮洲中入人道摄,或具戒或不具戒,无量寿命及转易有生,圣人无复一在,此时正法已灭没。由此七因缘,一切受摄皆谢。
偈曰:及三触动未受食。
释曰:若堪食物未受触动有三种:一或举、二或下、三或转。此触动须观此人决意用,方可分别。
偈曰:了别五种非成食。
释曰:非成食有五种:一有因缘受四月请食、二家边请不具足食、三教化得食、四常食、五怜愍食。此食不碍次第传食。
偈曰:及四摩失有五种。
释曰:别住有十七种:一长圆别住、二四角别住、三水波别住、四山别住、五岩别住、六半月别住、七自性别住、八围轮别住、九一门别住、十方土别住、十一四厢别住、十二二绳别住、十三比丘尼别住、十四优婆塞别住、十五篱墙别住、十六满圆别住、十七癫狂别住。此中有五种过失:一破国土、二破僧伽蓝摩、三别住相接为一相、四别住半过本别住、五以别住围绕别住。于制布萨相应灭中广说应知。若人能解此义,此人于律则明了。
偈曰:七日有难随意行,善解三种九品类。
释曰:若人受夏月安居行出界外,于此人有九种分别。九种者:一、有事先成七日因缘,后更成七日因缘。二、有事先成七日因缘,后成有难因缘。三、有事先成七日因缘,后成随意因缘。四、有事先成有难因缘,后更成有难因缘。五、有事先成有难因缘,后成七日因缘。六、有事先成有难因缘,后成随意因缘。七、有事先成随意因缘,后更成随意因缘。八、有事先成随意因缘,后成七日因缘。九、有事先成随意因缘,后成有难因缘。
偈曰:解五能成夏住因。
释曰:由五种因缘,夏月安居得成。五种因缘者:一若处所有覆、二若夏初十六日、三若东方已赤、四若人在别住中起安居心、五若此有覆中无五种过失,夏月安居则成。
偈曰:及解夏住八种难。
释曰:若人已受夏月安居,有八难因缘,令弃舍安居而不犯罪:一王难、二贼难、三人难、四非人难、五胸行难、六火难、七水难、八梵行难。此义于制夏住戒中广说应知。
偈曰:于白四等五羯磨,了别功德及过失。
释曰:律中说一切羯磨唯有五种:一单白羯磨、二中间羯磨、三白二羯磨、四白四羯磨、五所作相貌羯磨。此中若但一白不说羯磨言,名单白羯磨。若白一分、羯磨一分,名中间羯磨。若一白说、一羯磨言,名白二羯磨。若一白说、三羯磨言,名白四羯磨,此事必定应作。如此量时中决事及时,名所作相貌羯磨。此中白二、白四二羯磨,四部等比丘众必定应作,余人不得作。所余羯磨,僧及三人等若作亦得成。此五羯磨有五种过失:一羯磨过失、二众过失、三人过失、四作者过失、五别住过失。翻此五成五德。此义于制羯磨相应戒中广说应知。
偈曰:于遮四种学处中,善解佛意为立戒。
释曰:律中说遮有四种:一永遮。如四波罗夷。所余诸戒,若一向无开者,彼亦是永遮。二、遮所对治。如律文,比丘!我听诸比丘受如法怜愍。如法者,不犯戒、净命、正行正见。所余同此类,许、遮当应知。三遮同分。如律文,房舍者何相?若此处行四威仪中随一得成,于余处由行四威仪等故成。或树空或山岩或石荫等,彼亦如行房舍所摄。四相似遮。如律中,偈言:于一切正行,于一切相似,是略说毗尼,或说名正行。此义广说如遮品中应知。于此四遮中,能解诸佛制立戒意,此人于律则明了。
偈曰:善解钵衣三种量,传传受持及依愿,决钵衣量于二处,如时如罪间隔方。
释曰:律中说钵有三品,谓下、中、上。此中十二半波罗米蒸为饭,置钵中高出如龟背,是第一钵。半波罗减二十米蒸为饭,置钵中高出如龟背,是第二钵。二十五波罗米蒸为饭,置钵中高出如龟背,是第三钵。若略说三钵量如此。三衣量者,依波胝提舍尼数量,衣量广二十指、长三十指,是第一衣。倍此,未及如来所立极衣量,是第二衣。减如来衣九搩手长量、减如来衣六搩手广量,是第三衣。此钵及衣,传摄有二种:一、三传;二、教他知传。受持者,唯钵及三衣。依愿者,八种校具衣,此二处:有罪相应及物相应,广说如前。
偈曰:是处方便及物主,财物能成尼萨耆,如此一切如次第,能解三十所学处。
释曰:于三十中初三:一、过十日衣;二、转车衣;三、待一月衣,是人于中作次第方法,自得畜用。若不用,应舍与僧。若受非亲比丘尼衣,如前作方便,更舍还比丘。比丘尼所浣染打衣,应舍与僧。从非亲乞得衣所送衣直,直主若一人若二人,应舍还彼。若直主不在、或不肯取,应舍与僧。王衣及王臣衣,应舍与僧。一切俱舍耶部学处所有衣等,应舍与僧。过十日钵有二种用,五补钵如律文,次第应知。织师学处所得衣,应舍与僧。以多衣饷比丘,比丘若欲得应受,一着一披。若过此受此衣,成尼萨耆,应舍还物主。酥等有二种用,若与比丘衣竟,后瞋更夺取,应还与所瞋比丘。回转僧所应得施入己,应舍还大众,夏月浴衣、有难衣,及结夏所离衣,有二种用。如此成就尼萨耆事,及行对治方法,若人解此义,于律则明了。
偈曰:善能了别八尊法。
释曰:尊法有八种:一、一期比丘尼必定从比丘僧求得受具足戒。二、若已得百夏比丘尼,若比丘是日受具足戒已,是比丘尼必应作礼拜恭敬等事。三、随半月半月应往比丘僧处受八尊法教。四、若比丘尼犯随一尊法,于二部僧应行摩捺多法。五、比丘尼不得恶骂毁谤比丘。六、比丘尼不得问难比丘及教比丘学。七、若此住处无比丘,比丘尼不得结夏安居。八、若比丘尼安居竟,以三处请比丘僧说问难,如法受僧正教。如此八尊法,别相通相众名义等,于制八尊法学处中广说应知。
偈曰:解正教相次第方。
释曰:比丘尼教中初,若比丘与五德、戒九德相应,大众和同请此比丘作比丘尼教羯磨。若比丘受请,僧作听许羯磨。或比丘尼众、或相代比丘尼正布萨时,于大众中请此比丘,是时比丘僧亦请此比丘,此比丘为二部僧所请。此比丘若欲为比丘尼说教法布萨,界内在大众中,应更请此比丘。此比丘作,如律文所说次第。若略说:“妹!汝等如此教应学。”若受羯磨竟不教比丘尼,犯波罗逸尼柯及独柯多。若不受羯磨、或无如此人,大比丘众应向比丘尼说此言:“比丘尼!无人能教汝等。是故汝等应如律如法好行令成就。”
偈曰:于宿住等四地中解方。
释曰:地有四种:一宿住地、二已行宿住地、三摩捺多地、四已行摩捺多地。
偈曰:及五依羯磨。
释曰:所依事有五,能依羯磨亦有五。若比丘心高,不敬计他大众,为此人作怖畏羯磨。若比丘未明了律中罪非罪、阿毗达磨中灭非灭,或离依止、或受沙弥依止,及作大戒、依学,于明了人所作练磨羯磨,若比丘于僧住处起恶污行,作驱出羯磨。若比丘于在家人边呵毁佛法僧,作械除辞谢羯磨。若比丘不见自有罪、若见不肯行对治法、或不舍邪见,作不共住羯磨。若人解此二处方法,则于律明了。
偈曰:善解至得五种类。
释曰:有物眼所至得、非身所至得入算数;有物身所至得、非眼所至得入算数;有物眼身所至得入算数;有物非二所至得入算数;有物眼身所至得不入算数。若人不许受,是名五种至得。
偈曰:解过毗尼有五门。
释曰:过律学处罪有五门:一不明了、二烦恼最重起、三忌失正念、四恶知识、五无信乐心。
偈曰:依入及界所生罪,解如世间所决判。
释曰:世间所立、法尔道理,入及界,有属自、有属他,有轻有重。若比丘约眼耳鼻舌身心因缘,于六尘起不如行,或犯重罪、或犯轻罪,若人食毒、或为蛇所螫。犯如此罪,若人偷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等,亦犯波罗夷。此悉从盗戒判。若人善解从入界所生罪,则于律明了。
偈曰:解八种拔迦絺那。
释曰:律中说拔除迦絺那衣羯磨,有八种:一竟边、二成就边、三出离边、四失边、五间边、六过住边、七断望边、八共拔除边。拔除迦絺那有如此八种。
偈曰:及迦絺那五功德。
释曰:受迦絺那人有五种功德:一杂乱衣、二不离三衣、三一着一披得入聚落、四不白比丘得入聚落、五不观因缘得共众食。
偈曰:善解二守。
释曰:若人已受迦絺那,出界外,或不得衣,由有二种守迦絺那功德流:一由衣守、二由住处守。
偈曰:不得戒二十人。
释曰:佛法律中有二十人受戒不得戒。何者二十?五黄门人、五无间罪人、污比丘尼人、誓言我非比丘人、偷住人、龙、夜叉、哑人、聋人、哑聋人、不乞戒人、遮人。
偈曰:及十依谢。
释曰:律中说依止大人,由十种因缘故谢灭:一由舍戒、二由命断、三由更转作沙弥、四由从佛法入外道后更还入佛法、五由说誓言我非比丘、六由偷住、七由欲舍依止出界外、八由过住如法行、九由被摈、十由不在界内遇见优波陀诃。
偈曰:善解二守防恶触。
释曰:守是何法?谓摄意及非弃舍,为离动受所生恶触。守有二种:一意欲守、二器盛守。意欲守者,若物离钵及食器等在别处,乃至意欲在、未作弃舍意,于如此时此物则被受。器盛守者,若物已弃舍及未弃舍,在钵及食器中,乃至能灭除受诸法,随一未起未失受摄,此物如前被受。
偈曰,了四羯磨及依寂。
释曰,律中说羯磨依,有四种:一依诤羯磨:二依善教羯磨:三依罪失羯磨:四依所作事羯磨。此四依羯磨,由七种依寂静所灭:一现前毗尼、二忆念毗尼、三不痴毗尼、四随誓言毗尼、五最恶毗尼、六随多毗尼、七随草毗尼。四依羯磨、七寂静依毗尼,广说如律。由七依寂静毗尼,云何能灭四依羯磨?若依诤羯磨起,此以于罪不同执,为相为二:依寂静所灭,谓由现前毗尼、随多毗尼。若依善教羯磨起,此以问难为相,为四寂静依所灭,谓由现前毗尼、最恶毗尼、忆念毗尼、不痴毗尼。若依罪失羯磨起,此以牵出事次第为相,为三依寂静所灭,谓由现前毗尼、随誓言毗尼、随草毗尼。若依所作事羯磨起,此以一切所作羯磨为相,如应道理,为七依寂静所灭。广说如律应知。
偈曰:能分别四布萨业。
释曰:布萨羯磨有四种:一、四部为初布萨,名僧布萨。二、三人布萨,名多布萨。三、二人布萨,名双布萨。四、一人布萨,名单布萨。
偈曰:智人能了五自恣。
释曰:自恣羯磨有五种:一、五部为初自恣,名僧自恣。二、四人自恣,名多自恣。三、三人自恣,名双自恣。四、二人自恣。五、一人自恣,皆名单自恣。
偈曰:了别沙门生具传。
释曰:沙门生具者,谓钵、三衣、酥等、杖囊等。此中钵,若现前或非现前,但令他知传得成。若衣服,现前三传,或令他知传得成。若非现前,但令他知传得成。酥等杖囊等,但令他知传得成,无别传。
偈曰:及解沙门五种净。
释曰:沙门净有五种:一火触、二刀等所伤、三自伤、四鸟等所伤、五爪等所伤。此中前二与核共净,余三但得啖皮肉不得啖核。
偈曰:自他二人及非二,能解所作沙门净。
释曰:四大聚集所成生物有四种:一、种子生;二、根生;三、分段生;四、四大气生。彼净有四种:一自加行所作、二他加行所作、三自他加行所作、四非自他加行所作。此四种净,不但约一物成,于聚中若一被净,所余悉被净。若人能解此等义,于律则明了。
偈曰:了义能显明了德,谓五五十尊师德。此人圆满佛所赞,毗那耶师德相应。
释曰:优波陀诃及所依止人,有五五十功德。此中随得一五德,此人堪作优波陀诃及依止师。五种五十者:一、解罪相;二、解罪缘起相;三、解非罪相;四、解出离罪方;五、十夏。是第一五。一、有戒;二、多闻;三、大智;四、能料理病人;五、十夏,是第二五。一、有戒;二、多闻;三、大智;四、能简择令离诸见体用;五、十夏。是第三五。一、有戒;二、多闻;三、大智;四、能令出离有难方;五、十夏。是第四五。一、有戒;二、能料理病人;三、能令离恶作忧悔;四、能简择令离诸见体用;五、十夏。是第五五。戒、病、恶作、诸见、十夏,是第六五。戒、病、恶作、多闻、十夏,是第七五。戒、病、恶作、大智、十夏,是第八五。戒、病、诸见、多闻、十夏,是第九五。戒、病、诸见、大智、十夏,是第十五。此合是第一五十。
戒、病、难方、多闻、十夏,是第一五。戒、病、多闻、大智、十夏,是第二五。圆满戒、正行相应、正见相应、能料理病人、十夏,是第三五。戒、病、多闻、能令离已生未生恶作忧悔、十夏,是第四五。戒、正行、正见、诸见、十夏,是第五五。戒、正行、正见、难方、十夏,是第六五。戒、正行、正见、多闻、十夏,是第七五。戒、正行、正见、大智、十夏,是第八五。戒、正行、正见、能教弟子于依戒学、十夏,是第九五。戒、正行、正见、能教弟子于依心学、十夏,是第十五。此合是第二五十。
能教弟子于依慧学亦五,是第一五。于三中能令自身勤学、十夏,此即三五。能教弟子于依正行学、十夏,是第五五。能教弟子于依梵行学、十夏。是第六五。能教弟子于依波罗提木叉学、十夏,是第七五。于三中能令自身勤学、十夏,此即三五。此合是第三五十。
戒、正行、正见、能教弟子于依有学戒、十夏,是第一五。于依有学定亦五,于依有学慧亦五,于依有学解脱亦五,于依有学解脱知见亦五,于五中能令自身勤学、十夏,亦五五。约自他合,是第四五十。
戒、正行、正见、能教弟子于依无学戒、十夏,是第一五。于依无学定亦五,于依无学慧亦五,于依无学解脱亦五,于依无学解脱知见亦五,于五中能令自身勤学、十夏,亦五五,约自他合,是第五五十。
如此五五十功德,能显明了人。若人能了别如此义,此人学佛所说,具足律师功德相应。
偈曰:于此等义心决了,由读诵文事行师。此人于律则明了,佛说此人不依他。
释曰:如前所说如此等处,若人读诵文句已熟、简择义已成、事能行人已竟,此人于律则明了。是故佛说,此人由无知,疑心不生故,是故于三义自在,不看他面。
本偈云:毗尼毗昙文所显,与戒及护相应人,诸佛所赞修三学,不看他面我当说。
此本偈是法师立誓,谓我当说此明了人,由此等因缘显明了义。此誓已成就,二十二明了论已。此论是佛陀多罗多阿那含法师所造,为怜愍怖畏广文句人故略摄律义。
律二十二明了论一卷
陈光大二年,岁次戊子,正月二十日,都下定林寺律师法泰,于广州南海郡内,请三藏法师俱那罗陀翻出此论。都下阿育王寺慧恺,谨为笔受。翻论本得一卷,注记解释得五卷。论有二十二偈,以摄二十二明了义长行,或逐义破句释之,诸句不复皆相属着。今谨别钞二十二偈,置于卷末,庶披文者见其起尽也。
毗昙毗尼文所显, 与戒及护相应人,
诸佛所赞修三学, 不看他面我当说。
明八戒护九十六, 分别差别义相应,
倍二十一千福河, 流善法水洗除污。
解戒五相九毗尼, 解罪五部八缘起,
解七罪聚五布萨, 解四种失及四得。
能善拣择罪三角, 解想真实立学处,
自性立制所有戒, 如理分别能解说。
了别二部所作业, 解破非破类及时,
解小随小非小戒, 了别入家正行方。
善解从罪三上起, 及三显示说罪方,
立戒缘起减长等, 依文善能分别广。
罪及非罪佛所记, 如律毗昙之所判,
善解一一罪非罪, 及上起罪五种方。
善解弃舍四种类, 善解三衣六怜愍,
分别律中四种罪, 于六戒解四亲应。
于七依他得圆德, 择二圆德了别相,
善解五种不实语, 知法自性修习类。
能解四种受命缘, 能成就受五种分,
作残食法有十种, 各各能解行彼方。
能解七种失受因, 及三触动未受食,
了别五种非成食, 及四摩失有五种。
七日有难随意行, 善解三种九品类,
解五能成夏住因, 及解夏住八种难。
于白四等五羯磨, 了别功德及过失,
于遮四种学处中, 善解佛意为立戒。
善解钵衣三种量, 传传受持及依愿,
决钵衣量于二处, 如时如罪间隔方。
是处方便及物主, 财物能成尼萨耆,
如此一切如次第, 能解三十所学处。
善能了别八尊法, 解正教相次第方,
于宿住等四地中, 解方及五依羯磨。
善解至得五种类, 解过毗尼有五门,
依入及界所生罪, 解如世间所决判。
解八种拔迦絺那, 及迦絺那五功德,
善解二守不得戒, 二十人及十依谢。
善解二守防恶触, 了四羯磨及依寂,
能分别四布萨业, 智人能了五自恣。
了别沙门生具传, 及解沙门五种净,
自他二人及非二, 能解所作沙门净。
了义能显明了德, 谓五五十尊师德,
此人圆满佛所赞, 毗那耶师德相应。
于此等义心决了, 由读诵文事行师,
此人于律则明了, 佛说此人不依他。
律二十二明了论一卷
1461 24.P0665 律二十二明了论(1卷)〖陈 真谛译〗
- 说明
- 分类:09.律部
- 点击数:539